2011年1月6日星期四

河南民权县政协委员遭非法拆迁至家破人亡(图)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1月05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宋爱菊公爹悲愤离世
    河南民权县政协委员遭非法拆迁至家破人亡
 
     宋爱菊,中共党员,民权县供电局服务公司经理,县政协委员,商丘市三八红旗手,民权县十佳女公仆,家住河南省民权县城关镇文化街70号。因被强制拆迁现已无家可归。
       ——因非法拆迁纠纷致使其夫侄蒙冤入狱、家破人亡


      据宋爱菊反映,2009年10月开始,其家因拆迁中几根檩条引发的一连串悲剧:丈夫(中共党员,民权县新华书店文具部经理)被批捕。侄子在拜 堂成亲前日入狱。堂兄被行政拘留12日。公爹遭此变故被活活气死。侄子在监狱长期羁押,她本人差点被检方软禁,只身逃离家乡。如今是有家难回,有冤难诉, 贫困交加,孤立无援,希望能够引起关注!下面是宋爱菊讲述事情经过:
      
      一、事情的起因
      
      2009年6月,民权县开发商品楼工程要启动,该项目负责人县政协主席楚某,让其带头拆迁。拆迁办刘主任和开发商楚姓代表县政府与其商谈房屋 拆迁事宜,他们事先没做评估,没有出示《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资质证书》等六证,还要宋爱菊草草签定一个没有补偿条款和没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宋爱菊作 为一位中共党员、政协委员,为了配合领导工作,只好写下“按国家有关拆迁补偿法律规定执行,否则此协议无效”字样,对于其家三楼以上半层起脊房屋,他们说 高度不够无法赔偿,当场答应把檩条和梁留给宋爱菊一家,并答应拆下后送到家中。(有拆迁办刘主任证言)
 
     二、事情的经过
      
       2009年10月30日,开发商组织拆迁要把檩条和梁拉走时,宋爱菊丈夫和侄子不让他们拉,拆迁的人强行往车上装,宋爱菊丈夫、侄子不让装并往下搬,因此 发生争执。宋爱菊丈夫又立即与承诺过的政协主席楚某、拆迁办刘主任、法律顾问高律师打电话。并多次打110报警(见其丈夫2009年10月30日通话清 单)。
      
      三|、事情的发展及结果
      
      10月31日,民权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苏所长竟以寻衅滋事罪将宋爱菊丈夫刑事拘留并且让开发商提供一份“受害者韩某耳膜穿孔”的假证明。宋爱 菊多次找警方理论,他们说是政协主席楚某安排的。其又找政协主席楚某、法律顾问高律师时,才发现他们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原来黄姓开发商想让其做工作让 其哥哥家的房子也立即拆掉,然后放人。宋爱菊哥哥家尚有其八十老娘病重在身,又有傻妹妹无人照养,宋爱菊就说一时很难做通其哥哥工作。开发商大怒扬言道: “真不行再给她家一点颜色看看。”随后开发商又将打击对象锁定宋爱菊侄子,他原定于11月20日结婚,18日那天被城关派出所苏所长关进看守所。
      
      更为令人气愤的是,作为执法机关,歪曲事实,编造谎言。在宋爱菊丈夫关押期间,民权县公安局在纠风网站上发布一条信息:“犯罪嫌疑人(宋丈夫 及堂兄)11月15日上午酒后至民权农贸市场伺机盗窃电动车时,被城关派出所巡逻民警当场抓获。”试问,已经被关押在看守所的人怎么能从看守所里出来去行 使盗窃呢?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
      
      宋爱菊卧床不起的公爹听说儿子、孙子双双蒙冤入狱,悲愤交加,病情加重,于12月7日带着满腔冤屈嘴里念着儿子和孙子的名字离开了人世。宋爱 菊此时已是身心疲惫,精神恍惚,为了安葬老人,无奈之下其下跪苦苦哀求政协主席楚某请求他让其丈夫出来料理后事,直到12月10日晚7点钟,宋爱菊丈夫才 被取保候审为父下葬,而其侄子仍被关押,侄媳精神崩溃,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讯。弟媳因念子心切精神错乱,几次寻死•••••。宋爱菊在开政协会时,检察 机关突然而至,限制其人身自由。仓促之下,宋爱菊以上卫生间为由,逃了出来。为了躲避他们的迫害,宋爱菊拖着有病的身躯,踏上了上访之路。
      
      拆迁公告是2010年1月2日发布的,宋爱菊家的房子是2009年7月9日已拆,从这点可以证明他们是无证非法拆迁。照片上的拆迁通知可以证 明。宋爱菊夫侄出面制止,是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如果说是滋事,也是他们到宋家挑衅滋事。何况事发当日,宋爱菊丈夫、侄子并没有与拆迁队发生肢体冲突, 更没有打人一说。受害者韩某的所谓轻伤,完全是弄虚作假。这有商丘市公安局鉴定为证,其鉴定结果是:“不能认定韩某左耳膜穿孔与2009年10月30日的 纠纷有因果关系。”事情发生后,开发商也提供了当时的全程录像,录像上并没有显示宋爱菊侄子和其丈夫打人的录像(宋爱菊丈夫也在监狱里看过此录像)。
      
      县政协主席楚某于农历12月28日也曾给宋爱菊打电话说:“只要你上访就是与政府作对,政法委书记就要免去你的政协委员,并将你丈夫重新收监 (有手机录音为证)”。宋爱菊家的房子按合同规定,十八个月交房,可是,现在交房期已到,房子至今没盖,反而弄得无家可归。
      
       笔者对于这样的非法拆迁行为,中央应该尽快出台新的《拆迁条例》,进行依法拆迁,杜绝此类非法的强行拆迁,才能够维护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
 
       受害人:宋爱菊
      
       联系电话:13608642990
      
       2011年1月4日
 
    以前的家:
    河南民权县政协委员遭非法拆迁至家破人亡

 
    拆后:
    河南民权县政协委员遭非法拆迁至家破人亡

 
    河南民权县政协委员遭非法拆迁至家破人亡

    河南民权县政协委员遭非法拆迁至家破人亡

    河南民权县政协委员遭非法拆迁至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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