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6日星期六

广西大学生身中9刀校内亡 警方称自杀

广西城市职业学院一名海南籍大学生3月17日在校内死亡,死者脖子上有多处刀伤,警方认定为“自杀”。死者家属随后在网上发帖对案件提出诸多疑点, 不认同 “自杀”结论,并指该校接连发生多起“被自杀”事件,引发网民关注。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23日赶赴案发地进行核实,警方回应称死者“确系自杀”。


3月20日,自称是符某的表哥的线民发一则题为《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发生一起学生被“自杀”事件(有图有真相)》的帖子,在各大门户网站流传,流览量一天即破7万人次。发帖者称,符17日死于学院内一家小餐馆,“脖子上有九道刀伤”,被当地警方认定为自杀。

发帖者说不同意“自杀”结论,并提出四点质疑:一、据同学们反映,死者生前表现无异常;二、死者脖子上有九道刀伤,脖子几乎与头部分离,不可能自 杀;三、死者遗体“被店老板和员工拖了20多米丢在店外”,而非第一时间叫救护车,老板和工作人员都有作案嫌疑,仅凭他们的口供不足以判定为“自杀”; 四、事发后店内老板和员工“集体失踪”。

网帖还反映,类似的事情在该校屡次发生,“前不久就出现一起学生跳楼案”;“还有一位学生在学校所谓的旅遊区被蛇咬死”。

3月21日,死者符某的亲属对记者说,符没有精神方面疾病也很乖,每晚都给他妈妈打电话,无任何自杀之理。

3月22日,扶绥县公共安全专家局刑侦大队欧培新说,符某“确系自杀”。

对于网帖反映该校接连发生自杀事件,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副院长黄妙红认为,学生年满18周岁就是成年人,有轻生的想法是他自己的行为。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zhongk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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