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4日星期四

家属喊冤:十二岁少年被控为抢劫杀人犯

因一起打架事件,福建漳州一名青年到公安局投案自首,但旋即被羁押,至今已经一年半。他被控新的罪名:2004年曾抢劫杀人。而当时他的年龄只有十二周岁,同时被控同样罪名的还有他的同伴,而当时他只有十一岁。


图片: 这是王周兴在狱中写在烟盒上的求救信。 (其家属提供)

这名以“杀人抢劫“罪名被公诉的青年叫王周兴,他在牢中辗转寄出材料,披露公安人员曾对他进行残酷折磨,刑讯逼供,在生不如死的情况下他承认了所有罪名。

王周兴后来在法庭上翻供,表示自己同杀人案没有任何关系,而警方则强调没有足够的证据是不会起诉他的,但王周兴的家属则认为,公安为了所谓的破案率,将其他未破案件的罪名安在王周兴头上,是在制造冤狱。

王的律师在辩护词中也指出了起诉书中前后不一,不能自圆其说的多处破绽。

这是一起扑所迷离的杀人案,在狱中被羁押的王周兴命运如何,至今还很难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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