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2日星期五

山西司法新规定 当律师先看政治表现

 
山西省司法厅消息称,山西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品行鉴定制度,今后,政治表现和个人品行将成为山西律师获准执业的先决条件。网友称此举堪与重庆的 “唱红”“打黑”有一比,质疑这种做法将是否“听党的话”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

山西省司法厅消息称,山西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品行鉴定制度,今后,政治表现和个人品行将成为山西律师获准执业的 先决条件。据中广网的报道,为此,山西全省的律师事务所,将建立对新接收执业人员的品行考察制度,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注意收集公安、教育和人 事等有关部门的信息资料,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作出品行鉴定,把品行良好作为申请律师执业的基本前提。

报道又说,为了从源头上确保进入律师队伍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关部门要对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进行严格审核。违反规定 者,将受到停业整顿以下的行政处罚,或者是禁止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行业惩戒,惩戒期限未满的律师事务所一律不得再接受实习人员。与此同时,山西省司法厅强 调,省律协将成立以秘书处为主,吸收司法行政部门人员参加的考核委员会,各地市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每年实习期满前,考核委员会将分赴各市与当地考核 机构一起,对实习人员的各项情况进行考核,以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对此,有南都网友点评说,所谓“政治表现”的头一条就是要听党的话,难道还有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更高标准吗?此举与重庆的 “唱红”“打黑”绝对有得一比。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