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6日星期二

四川双流县居民合同内流转土地遭强拆

【大纪元2011年04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慧报导)2011年4月7日凌晨6点,四川成都双流县兴隆镇镇政府召集了由公安、城管、联防及闲杂人等组成的200余人到村民冯志学家进行了强制拆迁。冯志学投资了几百万元、合法经营的28.5亩土地(含鱼塘),住房、围墙、果树以及名贵苗木被强行推平,鱼塘被放水,鱼苗、成鱼被捕捞干净,冯志学本人也被强制带走,至今下落不明。

冯志学经营地上的树木被推到(网络图片)
图为冯志学经营的鱼塘被放水,鱼苗、成鱼被捕捞干净(网络图片) 

经营2年被要求终止合同

2006年10月,冯志学与双流县兴隆镇瓦窑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流转了瓦窑村7社的28.5亩土地,合法开展养殖业、种植业等生产经营。镇人民政府盖章备案,每年收取五万余元的土地流转租赁费,流转期限为23年。签订合同后,冯志学一家先后为生产经营投资了几百万元。

然而,经营才2年,镇政府以引进新的房地产项目为由,强制终止合同,强迫冯志学等退出流转的28.5亩土地。2008年12月15日凌晨,镇政府组织的一伙人用挖掘机、装载机毁烂了冯志学经营地的大门和围墙,冯志学向公安局报案,而公安局不受理。

巨额投资还没有得到回报,几家人未来二十几年生活面临困境,冯志学一家不同意终止合同,并多次与双流县兴隆镇人民政府协商,希望政府给他们一条生路,但一直没有结果,这样勉强经营到了2011年。

不同意终止合同 经营土地被强拆

2011年4月7日凌晨6点,在没有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兴隆镇镇政府组织的由公安、城管、联防及闲杂人等组成的约200余人来到冯志学经营的土地上进行强拆。冯志学70多岁的父母还没来得及穿上衣服就被他们强行控制架走。他们用挖掘机、推土机进行强拆,住房、围墙、果树、名贵苗木被推平,鱼塘被放水,鱼苗、成鱼被捕捞干净,闻讯赶到现场的冯志学被数人强制带走,至今下落不明,生死未卜。冯志学亲属向公安机关报案,而公安局依然不受理。

冯志学的妻子王小风表示,据《刑法》规定,破坏财产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就构成了破坏财产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依照《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我们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之间为利益互相勾结,损害老百姓的利益,知法犯法,强取豪夺,置老百姓于死地而不顾。

王小风并强烈要求有关部门不要对双流县兴隆镇镇政府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赔偿他们的损失,依法处置有关违法人员,维护老百姓的权益,还老百姓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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