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4日星期三

李悔之:惊!江西新余市下岗女工刘萍参选人大代表竟遭监视居住!

今晚在QQ空间获取一个既令人惊喜又令人愤慨的消息:江西市新余市内退员工刘萍女士因以独立参选人身份参选新余市渝水区“人大代表”,竟遭当地“有关部门”监视居住!得知这个消息后,本人立即通过QQ采访了刘萍女士。了解了相关情况。
这 个消息之所以“令人惊喜”,是因为诸种因素所致,当今中国,绝大多数人对参政议政缺乏起码的热忱。甚至表现出一种本能的麻木和冷漠态度。而身为下岗女工的 刘萍女士(被强迫内退)这些年不但自我维权,为全体强迫内退员工打官司、讨说法,还主动参选“人大代表”,强烈的公民意识和积极的参政议政精神令人敬佩。
刘萍女士身上所表现出来的强烈公民意识和参政议政热忱,正是当今中国人最匮乏的。
从身为下岗女士的刘萍主动而顽强参选“人大代表”一事上,我看到了中国走向民主进步的希望;而从刘萍女士“我每天都在外不断演讲,现在喉咙沙哑,觉得在我的演讲中非常明显感受到群众从不信任,抵制,无奈。到聆听,转而传播,这种改变使我非常的欣慰。现在,每次演讲都会赢得经久不息的掌声”的讲述中从她“因为执着,所以我无畏的坚韧中,令我对中国的未来增添了无比的信心。
这 些年,太多网友总是问我相似的问题:李先生,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我能为中国的民主进步做些什么?我的回答是:推动民主,是关系到每一个中国人眼前利 益、未来前途,以及民族未来的大事。所以,要义不容辞地、力所能及地参与各种公民行动。要从我做起!从每一个人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生活中一点一滴做 起!……只要越来越多的人觉醒、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各种公民社会活动和各种公民维权行动,公民社会一定会逐步成形并走上强大。只有这样,中国的民主体制才 能水到渠成!
而江西新余的下岗女士刘萍女士无疑是一个令人敬佩的公民行动典范。
然而,令人遗憾,甚至令人愤怒的是:刘萍参选“人大代表”的行动,竟遭到新余市渝水区某些势力的极力阻挠。他们不但封锁和屏蔽选举的一切信息,这两天还对刘萍的住所进行二十四时的监控。这诚然是一宗严重的违宪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江西新余市有关部门公然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的行为,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谴责。甚至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这里,要衷心感谢于建嵘先生对此事的关注和支持:本人通过新浪微博将刘萍女士遭打击和监控的消息@于建嵘先生后,于建嵘先生明确表示“这个我坚决支持。愿为刘萍助选”。此条在新浪微博发表后,仅一个多小时,就有一千多人转播,三百多人评论。



http://blog.ifeng.com/article/111874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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