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7日星期五

劉銳紹:期期艾艾+未完未了=理屈詞窮

2011-05-13

【明報專訊】中國把艾未未扣留已超過37天,一直沒有透露他的下落。即使中國不斷聲稱自己是「依法辦事」,還搬出不同的法例證明官方「有理」,但他們的行動已能證實一點,就是:「期期艾艾」+「未完未了」=理屈詞窮。

而 且,這次事件已由官方所說的「經濟犯罪」的法律事件,演變為政治事件,更上升到中外鬥爭的國際層面,令中國自己愈來愈被動。打個比方,中美正在打牌,艾未 未就是中國自己製造出來的「牌」,但卻被美國「食住上」,用這張牌來打中國,結果美國食糊,而中國則情、理、法、利皆輸。

先看中國自稱的「依法辦事」。可以看到,即使中國自己制訂的法律,官方也沒有執行。《刑事訴訟法》第69條,對於重大案件,公安機關頂多扣留嫌疑人37天,就要決定是否正式逮捕,起訴或釋放,但顯然官方沒有依法而行。

此外,中國也是選擇性執法,按《刑事訴訟法》第64條,公安應在24小時內讓嫌疑人通知家人或所屬單位,但這條有利於艾未未的法例,當局並沒有執行。

中國有法不依
還 有,當嫌疑人被扣留或逮捕期間,當局一般不讓律師介入,直至決定把案件拿到法院,才讓被告聘請律師。但按《刑事訴訟法》第96條,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 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諮詢。可是,當局連艾未未的下落也不透露,明顯剝奪了他的權利。

在在顯示,中國有法不依,已是理屈詞窮的第一種表現。

在 艾未未事件發生至今的一個多月裏,當局除了發放「艾未未經濟犯罪」、「重婚」、「藝術侵權」、「發放淫褻作品」之類的消息外,還放出一些奇怪的論調。其意 是:都怪艾未未及其家人太過高調,如果低調處理,就不會鬧得那麼僵了。有關方面本來只是想嚇嚇他,但他的家人卻把事情捅出來,讓政府難下台,才會弄得如此 騎虎難下。

這種論調跟某些官員的思維脗合。據聞,當局聽說艾未未可能在「五.一二」大地震3周年的時候公布最新一批豆腐渣工程的遇難者名 單,擔心此舉會添煩添亂,才想把他扣押幾天,嚇唬他,最後還是讓他出國的。但即使如此,這種論調也令人吃驚。這豈不是說明,當局可以利用法律或行政權力, 來達到政治阻嚇的目的嗎?這又有何法理可言?

這種論調傳出來,其意圖是要讓外界感到,不是官方鬧事,而是「對方把事情鬧大」。事件後來還鬧到國際層面,更是「當事人及其支持者造成的」,「責任不在官方」。

當局自製事端
這種態度比有法不依更荒謬和危險。發生程翔事件時,也有消息傳出指其家人不應高調,低調才容易解決事件。但後來的發展有目共睹,程翔還是要受囹圄之苦。被打的人還被塞住口腔,不許說話,這個世界還有道理嗎?

在在顯示,當局自製事端,還砌詞卸責,是第二種理屈詞窮的表現。

如 今,歐美國家冷手執個熱煎堆,真沒料到中國如此慷慨,製造艾未未這張好牌給他們乘勢而上。美國尤其高興,它在制訂今年的人權報告書時,還來不及把艾未未事 件放進去,但希拉里已急不及待在記者會上加入艾未未這張牌。近日,中美進行人權對話,以及戰略和經濟對話,美國借勢「靈魂附體」,中國雖然以兩國的經濟利 害抗衡,但已陷於被動之境。這能怪誰呢?只怪決定扣留艾未未的人。

官方進退失據
如今之計,最佳方法是:中國趕快無條件釋放艾未未。但在現實上,中國不會這樣做。退而求其次的方法是:用經濟罪名檢控艾未未,然後由法院裁判艾未未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這樣既可以讓官方下台,也可以建立中國法院獨立審判的形象,更可以瓦解外國的招數,化被動為主動。

堅持硬橋硬馬抗爭的人士,相信不會贊同第二個建議,明明是官方的錯,為什麼還要委曲求全?但是,請不要罵我「妥協」,因為我相信官方連這些較溫和的意見也不會接受。他們的頭腦正處於高處的緊張和鬥爭狀態,這正是他們自製的死結。

在在說明,官方進退失據,有妙法而不納,正是理屈詞窮的第三種表現。

来源:http://goo.gl/2G6n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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