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6日星期四

辛子陵救党受夹击 胡锦涛的部下不听胡锦涛的话

     《明鏡月刊》姚監復/黨的領導人擔心亡黨的危險,辛子陵因此提出“救黨三策”,自稱“救黨派”,受到極左派和極右派兩方面的夾擊。他一心為了救黨,卻失去了發表救黨言論的自由。

     胡錦濤總書記近來向全黨提出,在新時期要正確認識、區別和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及加強社會管理的重要論述,這是妥善對待市場經濟發展後出現不同利益階層、思想 多元化、矛盾複雜化,社會動蕩中求穩定的正確對策。但是,關鍵是落實,真正在領導層和權力部門負責人的思想中落實兌現,真正徹底地擺脫“階級鬥爭為綱”的 思想桎梏,不再搞1957、1959、1966-1976年的“要資本主義滅種”的化友為敵的社會主義革命,不要失去自信心、陷於四面樹敵的恐資病、恐敵 病中,似乎眼前全是敵人,最後,可能陷入只信任江青的晚年毛澤東的不正常精神狀態。

  
    《人民日報》4月28日的評論是明智的,重新提出“包容”,即使對“異質”的意見,也要捍衛他的發表意見的權利與自由。這就是胡錦濤、溫家寶反覆 強調的公民的表達權,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的神聖權利,更是加強社會管理、構建和諧社會的必要條件。符合朱厚澤的寬容、寬厚、寬鬆的方 針。
  
    誰在為淵驅魚、為叢驅雀?
  
    資本主義民主是不充分的,甚至被批評為虛假的,但是,允許出現反對執政黨和領袖的聲音,可以辦民間報紙和反對黨的報刊,如國民黨反動派曾經允許共 產黨在陪都重慶辦《新華日報》,允許出版中間派的《大公報》、《觀察》。社會主義民主既然是比資本主義更民主的民主,馬克思主義既然是自認為放之四海皆準 的真理,那麼為什麼不能更包容一點,民主與自由更多一點呢?盧森堡認為自由、民主,首先就是允許發表不同意見的自由。中蘇兩黨論戰時,毛澤東就敢於全文發 表赫魯曉夫的攻擊中共的講話、全文發表蘇共攻擊中共的文件,而我們僅僅發表了《九評》,予以批駁,讓讀者去辨別是非。至於鄧小平對戈爾巴喬夫說:“雙方都 說了一些空話”,那是後話。
  
    為什麼今天中國經濟GDP位於世界前列、中國模式、中國道路、中國崛起被反覆宣傳時,反而沒有自信心,被臆造的“西化”、“反化”、“自由化”惡 夢形象嚇得不能包容,甚至批判朱厚澤的“寬容、寬厚、寬鬆”呢?為什麼人為地製造出那麼緊張的階級鬥爭、敵我鬥爭的你死我活內部鬥爭的假象和誤判呢?在這 樣放大的惡夢陰影籠罩下,有些官員的思想不夠正常了,杯弓蛇影、草木皆兵、疑神疑鬼,化友為敵了,分不清兩類矛盾了。這樣,必然走向階級鬥爭擴大化的殘酷 鬥爭、無情打擊。罪與非罪的界限被打破了,人民內部矛盾輕易定為敵我矛盾性質,這是國內革命戰爭的肅反、打AB團殺死十多萬自己人的左傾錯誤路線的流毒, 也是至今並未徹底清理的毛澤東反右、反右傾、文革極左路線的政治癌病毒。
  
    由於自然規律,現在的許多當權的領導人中,是當年文革中的紅衛兵和參與者,他們和我們都深深地中過文革的毒,思想上階級鬥爭的弦繃得很緊,首先要 問一個“誰是我們的敵人”;認定“矛盾是絕對的”、“敵我矛盾是對抗性的”、“你死我活的鬥爭”、“不是你吃掉我,就是我吃掉你”。因此,宣傳、政法部門 更為敏感地習慣於用階級鬥爭的分清敵我的眼光辨別、判斷和處理人民內部矛盾。這樣,極容易視友為敵、化友為敵,打擊大量的中間群眾,為淵驅魚、為叢驅雀, 把本來可以團結的力量趕到對立面去,甚至幫助製造了採取極端手段報復社會的個體、群體,以致於出現大量的本來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事件,由於判斷與定 性錯誤,處理不當發展成為大規模群體事件,由於處理不當或不夠策略,也可能使一般的氣功等民間組織變為敵對的政治性組織。
  
    辛子陵事件是一個危險先例
  
    因此,正確區別與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成為當前構建和諧社會、加強社會管理的首要問題。最近,解放軍大校辛子陵失去部分自由的事件,是一個這方面的標 誌性事件。辛子陵當年按鄧小平等人的授意,為朱德、彭德懷、劉伯承、賀龍被誣的冤案大喊大叫,為毛澤東歷史錯誤秉公直書,官方一直認可,從未追究。辛子陵 自稱“救黨派”,受到極左派和極右派兩方面的夾擊。他一心為了救黨,卻失去了發表救黨言論的自由。黨的領導人擔心亡黨的危險,辛子陵因此提出“救黨三 策”。他在2月10日應邀出席十幾位離退休科技人員的春節午餐,即席講話,後來他發至網上。他講話的主要內容是反腐敗,建議對內不要批判普世價值,不應批 判溫家寶的加快政治體制改革的言論;對外,不要再搞第二次抗美援朝。這些意見,絕不是“異質”的,也不是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的“西化、分化”。即使退一 萬步說,有一點“異質”,按《人民日報》黨報評論提出的辦法,應捍衛他自由發言的權利。而不能採取北京市委紀委張委員的辦法,限制辛子陵的言論自由、參加 集會的自由、作報告的自由和遷徙、出行自由,這是違反憲法、違反黨章的不合理、不合法、不合情的橫蠻、粗暴的決定。這種做法是違反胡錦濤、黨中央關於正確 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和加強社會管理等重要指示的錯誤決定。
  
    這是一個危險的先例,以“違反四項基本原則”為名,來剝奪公民自由,實際上重複了文革的鬥爭方式,打擊思想犯,新式軟禁、監視居住懲罰思想者。這 絕不是社會主義民主、自由,而是為共產黨抹黑。令人擔心,這可能不是最後一次,而是新一輪的剝奪言論自由的辛子陵式事件的開幕式。(《明鏡月刊》第16 期)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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