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日星期一

联合国要求中国释放刘晓波、停止软禁刘霞


刘晓波和刘霞

(参与2011年7月31日纽约讯):《参与》记者从人权活动人士杨建利处获悉,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小组已分别就刘晓波及其妻子刘霞的案子出具意见书,要求中国政府释放刘晓波,停止软禁刘霞。

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小组关于刘晓波、刘霞案件的意见书分别为15/2011号和16/2011号。意见书介绍了刘晓波及刘霞的个人情况及目前遭遇后,认为中国政府对刘晓波和刘霞人身自由的剥夺属任意羁押,要求中国政府释放刘晓波,停止对刘霞的软禁,并对他们予以赔偿。

据悉,在出具意见书前,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小组与中国政府进行了沟通,中国政府于2011年4月13日回复,称中国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利,包括批评政府的权利,中国政府尊重法治,刘晓波是因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而被判刑;2011年3月29日,中国政府就刘霞一案答复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小组,回复函称,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小组的信已经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已就信中所提的内容进行了认真调查,并称:刘霞,50岁,汉族,大学专科毕业,中国没有针对刘霞的任何法律强制手段。回信还说,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公民的合法权利受到法律保护。最后,中国政府在回信中说希望他们的回复内容能够被列入联合国的有关文件。

自2010年10月刘霞失踪后,杨建利先生会同国际人权机构Freedom Now,向工作小组提供了刘晓波、刘霞的资料,一起推动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小组对他们的案件进行审查。杨建利与Freedom Now主席Jared还将于明天出版的《伦敦时报》发表文章,呼吁国际社会继续就刘晓波、刘霞境况向中国政府施压,并提出三项具体建议:1,西方外交官访问中国时尝试寻找和会见刘霞;2,西方国家应将刘晓波、刘霞案件视为与中国双边关系的头等重要议题;3,希望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呼应任意羁押工作小组的意见书,要求中国政府立即释放刘晓波和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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