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5日星期五

上海暴拆后的听证会

来源:参与


    近来上海各区纷纷都在对被暴拆后的冤民们举行听证会,各区对听证会方式不同,据我获悉,虹口区、浦东新区对当事人提出不许请代理人的苛刻要求。其他各区容许请二个代理人陪同进去。听证会现场没有一个旁听观众,很显然,这是关门审判会,而不是什么所谓公开公正公平的听证会。

    纵观各区信访办在听证会通知上这样写着:“根据信访条例第31条之规定,现就你信访之事举行听证会。”那么信访条例第31条是如何规定的呢:“对重大、重复、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信访条例第33条又规定:“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现今的访民都有多年的访龄了,而信访条例自2005年就颁布,为何当年不召开听证会,而是六年后的今天想到要开听证会了?请问政府信访办,能不能对此作出解释?新的信访条例颁布,上海政府多年来的行政不作为早已违反了《信访条例》的基本精神,现如今却要为访民召开所谓的听证会能是一个公平、公正的听证会吗?更可笑的是,即使许多访民去召开了政府举办的这场听证会,60天,甚至120天后都未能拿到信访终结,这又是依法行政的作为吗?

    访民们早对信访办长时间的行政不作为而绝望,冤民纷纷来到天安门,中南海,新华门去喊冤,更有人来到三里屯去寻找联合国各机构,而冤民的行为一旦触动政府的底线,那么他们面临的便是政府的残酷镇压,裘美莉、魏琴、曹义宝、陈启勇、童国箐、邬玉萍、毛恒凤、周雪珍、张丽萍、吕龙珍等等先后遭遇劳教……这些冤民都是政府常年行政不作为下的历史遗留产物,请问这又是谁之过?

    政府长期以来的无赖行径早让冤民们心寒,如今,北京不再是信访路上的唯一途径,许多中国冤民们纷纷奔赴海外举行抗议,尤其是上海访民带起来一股联合国上访的旋风,公然在联合国门前拉出:“中国共产党,请把抢去我们的财产还给我们!”这样的口号。它向世人展示了暴政下冤民们的处境,也让世界了解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是一句实实在在的谎言!

    中共用听证会和终结报告这招来威吓冤民。想来实在好笑,把人家房子强拆,自己又违反信访条例数年不作为,现在又冠冕堂皇的要唱什么听证会的戏码,难道上海政府都不为自己的卑劣行径羞愧吗?在此,我想对上海冤民们说,不要把听证会当一回事,联合国的那条:“中国共产党,请把抢去我们的财产还给我们!”横幅就是你们的心声……

                         中国冤民大同盟总干事:张兆林
                                  20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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