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麦燕庭
位于新疆的中国权利运动负责人胡军被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第二次由新疆自治区昌吉州检察院退回公安局作补充侦查,其代表律师尚宝军表示,现时难以预计,当局最终会否正或起诉胡军。
按法例规定,检察院一般可将同案发回两次补充侦查,第三次便只是提起控诉或放人。这一步骤,最长可达两个月。
胡军代表律师尚宝军表示,听说案件与胡军在网上发帖有关,但因未有机会看卷宗,未知具体内容,遑论是否作无罪辩护。
中国权利运动是一个关注中国访民遭遇的博客,胡军本人亦是一名上访人士。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