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5日星期二

电信法难产 专家:中共维护独裁统治的需要

【大纪元2011年03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金靖综合报导)日前,工信部原部长李毅中指出,近两年来网络的信息安全问题越来越严重,但《电信法》十几 年出台不了,很遗憾地看到今年被列为二类立法计划,“我不知道为什么不能列为一类立法计划,迫在眉睫啊!”湖南电信总经理廖仁斌表示,电信市场竞争失衡现 象加剧,电信市场竞争形势恶化,电信行业发展环境缺乏充分的法律保障。有专家认为,中共为了维护自身安全,需要有一个不受约束的干涉民众隐私权和知情权的 法律真空地带,这正是电信法难产的深层次原因。
 

电信行业发展迅速 立法严重滞后
李毅中认为,信息化是实现工业化的动力。信息化覆盖了国民经济所有的行业,现在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包括教育、医疗都是需要信息技术。
《电信法》早日出台,将在维护电信市场秩序、保障电信网络和信息安全,推动电信事业发展方面发挥巨大作用。
2000年实施的《电信条例》,在内容的时效性及法律效力层级上,都已不能满足电信行业管理和促进事业发展的要求,加快电信立法进程已经刻不容缓。
中国电信网络规模、电话用户数和互联网用户数已稳居世界第一,电话用户数达11.35亿户,网民规模达4.2亿,宽带用户数达1.21亿户,而中国的立法工作却仍然远远滞后。

中共网络封锁与信息化的客观要求背道而驰
湖 南电信总经理廖仁斌认为,用户信息涉及用户的个人隐私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商业秘密,目前立法仅规定了用户信息使用的禁止性规定,未明确第三方依法使用用户 信息的程序和要求。而实践中,国安、国保、司法机关、纪委等要求提供用户信息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无法判断是否应予提供。对于用户信息及通信记录等非通信内 容是否属于“通信秘密”,是否允许提供给其它国家机关和组织,电信业务经营者无法把握,屡屡出现电信业务经营者不提供被处罚、提供又可能被用户投诉的尴尬 局面。
中共不仅随意侵犯民众的隐私权,更剥夺民众的知情权。2005年4月,由哈佛法学院、剑桥大学和多伦多大学共同组建的“开放网络促进 会”(OpenNet Initiative)发表了一份关于中共网络封锁的研究报告。报告称:中共的网络过滤系统是全世界最发达的。比起其他有些国家的类似系统,中共的网络过 滤范围广,手法细致,并且效果显著。整个制度包括多层次的法律限制和技术控制,牵扯到众多的国家机构,以及成千上万的政府职员和企业员工。
信 息化的客观要求需要一个自由开放的网络环境。Google全球副总裁、大中华区总裁李开复指出,云计算意味着用户所需的应用程序并不运行在用户的个人电 脑、手机等终端设备上,而是运行在互联网上大规模的服务器集群中。用户所处理的数据也并不存储在本地,而是保存在互联网上的数据中心里。提供云计算服务的 企业负责管理和维护这些数据中心的正常运转,保证足够强大的计算能力和足够大的存储空间供用户使用。而用户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用任何可以连接至互联网 的终端设备访问这些服务即可。可见云计算实现的前提是网络的自由。
梅德韦杰夫说:“俄罗斯不会支持限制互联网自由的倡议,这种自由是在道德与法律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他补充道,限制互联网自由或限制创新意识的普及“将使世界陷入停滞”。
有海外破网专家认为,中共为了维护其独裁统治,需要有一个不受约束的干涉民众隐私权和知情权的法律真空地带,这正是电信法难产的深层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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