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水利专家黄万里教授在三峡大坝拟议建设之初,多次上书中共当局,从地质、环境、生态、军事诸方面痛陈三峡工程不可上马之缘由。然而,当局在经济利益驱使下对此铮铮忠言置若罔闻,不惜置人民于水火。在黄万里先生的种种预言渐次应验之时,重读这些上书,不能不让人感慨万端。这里选刊三峡大坝开工前黄万里先生致江泽民等人的三封信,由《黄万里研究基金》主任黄肖路提供。
第一封:1992年11月14日
中国共产党政治局常委会江泽民总书记、诸位委员:
庆祝十四大会胜利成功,预祝诸位胜利,领导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在此,作为一个无党派科技工作者,愿竭诚地、负责地、郑重地提出下列水利方面的意见,请予审核批复:
一、长江三峡高坝是根本不可修建的,不是什么早修晚修的问题、国家财政问题;不单是生态的问题、防洪效果的问题、经济开发程序的问题、或国防的问题;而主要是自然地理环境中河床演变的问题和经济价值的问题中所存在的客观条件,根本不许可一个尊重科学民主的政府举办这一祸国殃民的工程。它若修建,终将被迫炸掉。川汉保路事件引起辛亥革命实为前车之鉴。公布的论证报告错误百出,必须重新审查、建议悬崖勒马、立即停止一切筹备工作;请用书面或集会方式,分专题公开讨论,不难得出正确的结论。同时筹建赣江及湘资水等电站,以应东南能源之迫需。
附送《长江三峡高坝永不可修的原由简释》,内容四点如次:
1.在长江上游,影响河床演变的造床质是砾卵石,不是泥沙,修坝后将一颗也排不出去,十年内就可堵塞重庆港,并向上游继续延伸,汛期淹没江津合川一带。现报告假定卵石不动,以泥沙作模型试验,是错误的。
2.中国水资源最为丰富,时空分布也合适,在全球为第一,不是张光斗说的第六。
中国所缺的是在供水足够地区的耕田。水库完成后淹地五十万亩,将来更多,用来换取电力,实不可取。详见附文《论降水、川流与水资源的关系》。
3.三峡坝工经济可行性是根本不成立的,它比山区大中型电站每千瓦投资要贵两三倍。报告中的经济核算方法是错误的。十八年内只支付、无产出,也无以解决当前缺电问题。
4.三峡水库对于长江中下游防洪虽有些帮助,但效果不大。蓄清排浑的代价是使排洪工程加大、守堤防汛期加长,而所利用的电能大减,得不偿失。长江防洪迫在眉睫,应速浚治。
回忆1957 年黄河三门峡会上唯我一人反对建坝,因其造床质为泥沙,故退一步许可改为留洞排沙。今长江上游造床质为卵石,三峡高坝势必毁败大量坝田,又是我一人摇臂高呼决不可建。请三思吾言!
二、长江中下游汛期迫需防洪,建议治理策略如下。
1.中游除堤防外要加强疏浚,将床沙输向两岸洼地,通过建闸或堤穴,渐使地高槽深。不禁止围湖造地,鼓励用挖泥船或拖斗掏湖泥淤田,并有计划地整乱流。
2.各大支流筑坝拦洪蓄水,所以防旱。淮河主要应导洪入海。
3.扬州开一分流道直接出海,可加陡坡降一倍,对刷深中游江槽,减轻苏皖两岸涝害。同时在下游束水攻沙,增补田亩。浚深各分流道,增多江北清水,减少盐碱,南通七县成为江南。
4.浚深右岸,增多分流。太湖区域要全面疏浚,挖泥肥田。洪水宜导出吴淞江及浏河,勿入太浦河,以免淹没上海市区。
三、黄河乃是全世界最优的利河,今人把它看作害河,实为我水利学者的耻辱。它水少沙多,历史上南北漫流形成廿五万平方公里的黄淮海平原,全球最大的三角洲。两堤经逐步加高成为悬河,却提供了一条自流淤灌的总干渠,足以解除华北平原当今的缺水缺肥,并恢复南北大运河。应分送水沙入南北现存各流派:运河、马颊河、徒骇河、贾鲁河、涡河等,再从而淤灌田地,并改良三千万亩沙荒地。各分流闸槛要低设,以刷深河槽,增加过洪能力,于是河治。大堤不再须加高,改成高速公路。黄淮海平原得以整体开发,可增加支持半亿人口。
详见《论黄淮海河的治理与淮北平原的整体开发》
其主要措施如下:
1.打开南北大堤约廿道闸口,低槛分流刷深河槽,北岸分流年200 亿方水,南岸100 亿方。首先打开人民胜利渠闸,引水天津;随后再开运河南北闸。各派取复式断面,固定住低水岸边。
2.停止小浪底坝工,改修三门峡坝,恢复其设计功能,并刷深黄渭河槽,确保上游农田。
3.停止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江水只可抽到里下河地区。该工程抽水70 米水头,经济上不可行;将来恢复大运河,黄水南北分流,该工程将大部拆除。该工程是错误的。
4.整治南北大运河,今线下移到黑龙港。
5.整修南北大堤及原运河高地成为三条高速公路。
附三文。顺致敬意。
黄万里
清华大学1992 年11 月14 日
第二封:1993年2月14日
中国共产党政治局常委会江泽民总书记、诸位委员:
1992 年11 月14 日曾函陈长江三峡大坝决不可修等水利方面的意见,附文简释有关技术问题,未见批复。而总理已赴汉口开始筹备施工。在此我愿再度郑重地、负责地警告:修建此坝是祸国殃民的,请速决策停工,否则坝成蓄水后定将酿成大祸。
此坝蓄水后不出十年,卵石夹沙随水而下将堵塞重庆港;江津北碚随着惨遭洪灾,其害将几十倍于1983 年安康汉水骤涨21 米、淹毙全城人民的洪灾。最终被迫炸坝,而两岸直壁百米,石碴连同历年沉积的卵石还须船运出峡,向下游开圹之地倾倒。航运将中断一两年。不知将如何向人民交代。
论经济效益,此坝每千瓦造价三四倍于一般大中型坝,其经济可行性并不成立。对比五年工期的大中型坝,设此坝施工期1995 年至2010 年、连续15 年,按1986 年物价,每年20 亿元中浪费达13 亿元,等于每年抛仍大海400 万吨粮食。此举远比美国胡佛总统1931 年只一次沉粮于海以示众,还要壮烈。完工后十年内陆续回收发电效益781 亿元,未必能抵偿炸坝运碴、断航、及淹没损失。
详情请阅前送的《简释》。据说三峡问题规定不准公开争辩。此事关系重大,愿向诸公当面解说。单谈卵石塞港问题只需一小时。若再淡经济问题,则外加半小时,质询时间在外。担保讲得诸公都明白。
原来流域水利规划必须具备治河(包括防洪)、航道、灌溉、发电、供水等各种工程知识;并曾亲历其勘测、设计、施工、运行的经验;此外还需要气象、地貌、地质、水文以及工程经济的知识;还须能对数学、力学方法和概率统计方法运算自如。这些要比一般土木工程的知识广阔和深邃多了。概括地说,水利规划要求工程和自然地理学术兼备于一身,前贤有言在先。
技术人员中最早提出修建三峡大坝的美国专家萨凡奇只是专长于造坝和略晓坝址地质的土木工程师。但是 1932 年美国罗斯福总统创立田纳西流域专区TVA时就未聘用他,而专任具有流域规划经验的Author E. Morgan 领导和Sherman M.Woodward 教授为顾问。这些外国专家我所熟知,曾在其下层工作过。一个甲子60 年过去了,我国涌现出成千上万位水利专家,但仍未闻有兼通工程和水文地理者在水利机关领导规划。于是出现了这个截断长江的高坝计划,实际上不作可行性研究就该被否定。
希望党的经济建设科学化、民主化要策切实贯彻下去。切勿规定经济建设可行性由行政当局事先决定。例如黄委主任王化云曾对总工程师交代:”这个坝(小浪底坝)你先按6 亿元设计请款”;又如万里副总理带了张光斗视察引黄济青导水工程后,就由计委批准施工,结果耗资十亿元,每年还须大量费用抽水,其费大于在青岛煮海取水年一亿立方米。对于与众不同意见的建议从不答复,甚至控制学术刊物不准刊登合理的异议,附送两案件请审阅后转交中央纪委。
顺致 敬意
黄万里 1993 年2 月14 日
清华大学九公寓35 号,电话2561144
第三封:1993年6月14日
中国共产党政治局常委会江泽民总书记、诸位委员:
前曾两次劝告切勿修建长江三峡高坝,首次1992 年11 月14 日,附送两文,第二次1993 年2 月14 日,附文请阅后转交中纪委。现在另再送上《长江三峡高坝永不可修》河床演变问题论证一文,请予审批,并请连同前文发交有关机关,安排会议公开讨论。
凡峡谷河流若原不通航,支流两岸又少田地,象大渡河龚咀那样,是可以拦河筑坝、利用水力发电的。尽管16 年来这水库已积满卵石夹沙,失掉了调节洪水的能力,仍能利用自然水流的落差发电。但长江三峡却不是这样,这是黄金水道的上段,四条巨川排泄着侵蚀性盆地上的大量卵石进入峡谷,在水库蓄水后,这些卵石和泥沙就会堵塞住重庆港,上延抬高洪水位、淹没田地。那里水源丰富,生活着一亿多人口,缺少的正是耕地。凡是这样的地貌,决不可拦河筑坝。所以长江三峡根本不可修高坝,永远不可修高坝。当年孙中山提出这一设想后,可惜没有一个学者能作出科学的解释,至今也只我一人,说明这是不可行的。随后也就不会有美国萨凡奇的建议,也不会有一群工程师涌向美国学习筑坝的经验,其实这些技术还停留在幼稚可笑的阶段。更不会向加拿大乞取可行性研究经费,更不会有党代会、人代会和半个世纪的讨论。这些都是科技低落的后果,虽不单是我国,但今准备施工了,领头的”专家”应负刑事之责。
论经济效益,此坝每千瓦实际造价之高,可以打破世界记录。且不论摊派到发电的静态经济成本按1986 年物价300 亿元是否属实,并缩短工期为15 年,投资逐年平均分配,到完工时实际投入为666.45 亿元(见”简释”文)。但是审核的报告竟按开工时的成本计算,若也按15 年工期,则仅159.54 亿元。这样,缩小了造价成为1/4,即隐瞒了实价的3/4。这样,经济可行性自然就成立了。这一错误,凡建设领导都该懂得而负责。
所以长江三峡高坝不仅因其破坏航运和农业环境而不可修建,而且其本身价值也不成立。三峡电站20 年内只有工费支出,没有电费收入,国家财力不堪负担。理应从速修江西湖南山区所有大中型电站,以供应东南各省电能燃眉之需。
作为共和国一个公民、由国家培养成的、从事了60 年水利工作者,眼看着国家和以百万头颅换来的坚强党组织误入陷阱,自觉有责任忠告,也应依宪法”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凡对技术复杂的问题例应公开讨论,蚩可即下结论,申称 “一定要上”,犯有欺国之罪,向监察部举报外,也对总书记等对我两次警告未予批答,深为诧异。未知曾否考虑按宪法”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这一条发交有关机关处理。当年黄河三门峡修筑前争辩,只我一人反对修筑。现在虽有许多人反对修建长江三峡坝,但又只我一人从根本上彻底反对,申称是对国家经济不利。可能诸公相信群众多数,我个人仍希望公开争辩。
未见批答,工程已准备进行,难望轮台有悔诏,只得将此案披露中外,或可拯救这一灾难于万一。
顺祝
进步健康
附文
黄万里 1993 年6 月14 日
清华大学九公寓35 号
来源:数字时代
[通吃 http://like-chilli.blogspot.c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