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9日星期三

新闻出版总署禁建记者“黑名单”

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官员日前否定有中国党政主管部门拟建立记者黑名单的传言,并表示,中国政府不允许新闻当事部门、机构建立记者“黑名单”,但也将及时处理记者或媒体的违规行为。

中国官方新华社报道说,针对国际记者联会指责中国政府某些部门拟建立记者“黑名单”一事和国内媒体炒作此事的问题,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27号表 示: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媒体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中国政府从来不允许新闻当事部门、机构建立所谓的记者 “黑名单”。

报道说,中国国务院于2007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按照规定,在各 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程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要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 清。

新闻出版总署出台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新闻记者持新闻记者证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

贵阳的自由撰稿人曾宁就此表示,中国现有的保护记者采访自由的条例都是一纸空文。

在中国,新闻记者的一些采访活动常常会受到各种各样的阻挠和干扰,也就是说新闻记者在中国是很难正常地自由地进行他们所希望从事的这个新闻采访活动的。

曾宁说,他不知道中国政府是不是要建立“记者黑名单”,但在中国,记者的采访往往受到党政部门的违法干预,现在中国没有独立的新闻媒体。

这种对新闻记者从事采访活动的阻挠和干扰往往是来自于权力部门、来自于公权力。

在中国,媒体要对党政机关进行舆论监督非常困难,曾宁认为,这是因为中国的所有媒体都在共产党和政府的领导之下。

“所以我们不能光听新闻总署或者其他的什么人怎么说。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看新闻记者他在采访活动中是不是真正能够做到比较宽松的环境,能够给他提供一个比较从容的采访条件。我想这个客观事实胜于任何雄辩。”

杭州的自由撰稿人昝爱宗表示,他反对中国建立记者黑名单,目前即使没有黑名单,记者的采访权已受到多方限制,中共中央宣传部对媒体控制一直非常严格,经常明令设立很多报道禁区

“后 来可能是因为中宣部的形象太差了,他们害怕被记入历史,他们用电话的方式,比如不许记录,电话传达。有一个朋友他就接到中宣部的电话,看来电显示,来电显 示显示它显示不了。有一个中宣部的电话它故意显示成0000000,他们就是怕被历史记上骂名。现在互联网时代,它一般通过管理平台可以用化名,比如一号 管理员,二号管理员这些代号,他可以发指示,比如不能刊登这个,不能刊登那个,这个它就可以不显示他的真名了。”

接受采访的两位人士都表示,中国媒体目前根本不能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关键在于中国没有独立的媒体。只有开放报禁,允许独立媒体的存在,记者的采访和报道权才能得到保障。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通吃 http://like-chilli.blogspot.c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