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5日星期五

山东民运人士王金波因网上言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山东的异议人士王金波因为在互联网上张贴宣扬民主理念的文章,星期四被临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今年二十九岁的王金波原来是制药厂的技术人员,曾经在山东组建中国民主党,因为在互联网上转载张贴有关要求平反六四、释放政治犯的文章而于今年五月初被拘捕。

王金波星期四被判刑一事已经在海外媒体曝光,但是法院直到星期五还没有将对王金波的判决通知他的家人。王金波的父亲王秀玉星期五晚间接受电话采访时说,他儿子不是中国民主党的正式成员。

法新社援引山东临沂一名法官的话说,王金波的所谓“罪证”,包括寄发批评政府官员对待89年六四天安门事件的态度的电子邮件。然而,王秀玉表示,当局所罗织的罪证,还包括89年5月写信对当时天安门前静坐的学生表示支持、加入中国民主党、以及发表要求民主改革的文章等。

A cyberdissident sentenced to four years in jail
http://www.rsf.fr/uk/html/asie/cplp01/lp01/141201.html
http://www.bignews.org/20011214.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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