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8日星期一

临沂政府强拆民房,当庭抵赖并诿罪于村民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3月25日上午9点,山东省临沂市退休教师秦玉玲诉临沂市人民政府强拆民房一案终于在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在法庭上,临沂市政府对于强拆民房的事实竟然竭力抵赖,并委罪于村民。临沂市政府辩称“原告因未能与村委会达成拆迁还建协议拒绝拆迁,被村民自发 组织强行拆迁。”秦老师的代理人倪文华反驳说:当时公安、城管、执法部门皆在强迁现场,难道是村民调动的吗?村民强拆民房的说法纯属荒唐。事实是,临沂市 政府设立了临沂市南坊开发建设指挥部,实施强拆民房。该指挥部的行为依法应当由临沂市政府承担。该指挥部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多次强拆访民。临沂 市政府在法庭上竭力抵赖,其公信力荡然无存,还诿罪于村民,实属卑鄙。
   
    早在2007年6月7日上午11点左右,临沂市政府通过其设立的临沂市南坊开发建设指挥部,组织了二百余人的强迁队伍,有公安、城管和执法大队等 开着铲车将秦玉玲老师临街的三层楼房,拆去底层,成为残缺不全的二层楼房。秦老师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坚守这座残缺不全的二层楼长达九个月,来往路人无 不为此惊叹。
   
    2008年3月6日,即全国召开二会期间,临沂市政府故伎重演,再次调动公安、城管和执法大队等用铲车将秦老师的房屋夷为平地。秦老师为此赴京上访,竟被截访官员抓回临沂关押。秦老师向法院起诉,法院一拖再拖,长期拒绝立案。
   
    2008年8月24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秦玉玲老师的起诉状,直到2011年3月25日才开庭审理,经历一年半的时间,早已超过了审判期限。受害人长期得不到司法救济,不仅体现了临沂市政府的蛮横,更体现了临沂市司法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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