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媒体报道说,“渺小”是她的网名,她的情况目前有了比较详细的消息。据梁小军律师的
微博留言,网友“渺小”真名叫梁海怡,是广东省从化人。其被刑事拘留的原因是在2月20日之前“把境外网站有关茉莉花革命行动的消息,转帖至境内网站”。
“渺小”平时主要通过QQ与朋友与网友联系交流。
在此之前,海外某网站的一篇报道曾说,“渺小”被捕的原因,是因2月20日下午5时在哈
尔滨市政府门前的广场上,向聚会的群众慷慨演讲,她提醒人们保持清醒,争取自由,人权和平等,这时,她被哈尔滨市呼兰区公安分局的警察抓获。博讯在随后的
报道中,曾经引用过这种说法,但又确定有误,便再次做了更正,不论情节如何,她被刑事拘留无疑地与“茉莉花革命”和呼兰区公安局有关。
由于呼兰县是作家萧红的故乡,笔者以前曾多次到呼兰区采访,对那里的社会政治经济形势有
比较深入的了解,并且,与地方官员及公安部门亦相当熟悉,我奉劝他们要克制而慎重地处理“渺小”案,要本着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和事实求是的精神,尊
重和保护人权,尽快地让“渺小”恢复自由,如果,他们确有强势的警力和充沛的干劲,倒是应当把多年来积压的“呼兰大侠案”侦破。
90年代初期,黑龙江省的呼兰县曾冒出一个威震遐迩的“呼兰大侠”,其为男性,中等
身材,日伏夜出,他手持刀枪,戴着头套,专门暗杀警察,神出鬼没,屡屡得手,共做案十几起,杀死警员十多人,把当地官员吓得屁滚尿流,有一位领导对我说,
那段时间警察上下班时都不敢穿制服,他们严密地封锁媒体,没做一点报道,但整个呼兰县对“呼兰大侠”妇孺皆知,多年来,哈尔滨市的警力全力以赴,也未能破
案,后来,“呼兰大侠”忽然自行消失了,成了来去无踪的江湖悬案,原哈尔滨市常务副市长朱胜文曾对我说,为了拉大网式地寻找“呼兰大侠”,曾对所有的人验
血追查,连他都被抽过血,但依然无踪。多年后,有人目睹警察贪腐,愤恨无比,曾在大街上悬挂巨幅标语:回来吧,“呼兰大侠”!由此可见,当地警民关系紧张
到了一种多麽可怕的程度。
我旧事重提,毫无恶意,我认为,“渺小”用文字所表达的聚会抗议的愿望,其基于中国社会
多年积累的始终未能解决的矛盾,试问,“呼兰大侠”的传奇故事是伪造的吗?他为什麽光杀警察,不杀老百姓?为什麽,他杀了警察,从来不动钱财?当地老百姓
说得好,警察太霸道了,他才替天行道!。。。。。。尽管如此,笔者依然认为,“呼兰大侠”触犯了国家法律,是犯了死罪!(阿波罗网编者按:“呼兰大侠”杀
死的警察如果恶贯满盈,当然无罪。)然而,警察作恶多端,激怒了老百姓,难道这不是普遍存在的事实吗?总之,警察治国是专制统治者的惯性思维,而警察横行
是政府腐败的集中的典型的表现,它的根子还是延伸在一党执政的僵化体制里。不改革没有出路。
唯其如此,“渺小”才是伟大的,她与“呼兰大侠”的不同之处是实质性的,她根据宪法赋予公民的游行示威,言论自由的权利,勇敢地利用现代化的通讯工具,传递了鼓舞人心的消息,凝聚了社会底层民众的共识,以和平民主非暴力的方式,表达善意,推进改革,何罪之有呢?
她不过是一个茉莉花般的弱女子,思想上酷似三十年代的理想主义作家萧红,其手无寸铁,只
持一机,纤纤细指,轻轻弹出,转动着善良的愿望,表达了民众的心声,其盼望的愿景,不过是温家宝所承诺的政治体制改革,她既没有举起标语,也没有呼喊口
号,更没有说推翻中共的领导,如此温文尔雅,错在何方?罪在何处?当局何必如临大敌,惊惶失措呢?难道呼兰区公安局希望人民不学“渺小”,而再起“大侠”
吗?我真的为呼兰区的公安局感到耻辱和羞愧!
据报道,2月19日下午3点,哈尔滨市呼兰区公安分局警察找到了“渺小”,把她与已离异
的先生一起带至其前夫单位保卫处接受调查,直到20日晚8时许才告一段落。晚上8点半左右,前夫获释,而“渺小”被带到呼兰区公安分局,晚12时左右,她
被戴上手铐送至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关押。21日下午,其前夫签收了《刑事拘留通知书》,他说,指控“渺小”的罪名竟是“涉嫌颠覆国家政权”,警方称,他们
依据的是刑法条文第105条。至此,我们已经明白了:中共虑及两极分化,民怨激愤的形势,特别是中东民主化浪潮对国人的影响,决定抓捕几个典型人物,恐吓
群众,以杀一儆百,维护统治,故此,“渺小”成了替罪羊。
悲哉!黔驴技穷,历时十几年,找不到“呼兰大侠”的公安局警员,却在一瞬间就抓捕了弱女
子“渺小”,其效率之高,令世人惊叹!他们并以虎狼之势,给
“渺小”戴上手铐,把她关进看守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重罪加以制裁,等待她的或许是漫漫的刑期,和无望的冬夜,但愚蠢的中共忘记了一个基本的事
实:这一荒唐的闹剧发生于呼兰河边,它等于告诉中国的老百姓莫学“渺小”,请学“大侠”!那麽,其颠倒黑白,枉法追诉的专制统治能维护长久吗?
2011年2月24日于多伦多梅西学院。
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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