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打着建设城市的口号,把大量的土地低价从老百姓手中收回高价卖给土地开发商,经过开发商加工后再高价回到老百姓手中。老百姓的一代甚至几代的财富就这样集中到了部分人的手中。地方政府的父母官在拿着纳税人的同时就是这样在老百姓“服务”。
浙江富阳政府在2010年12月29日就上演了这一幕。富阳政府在城市东面建造城市小客厅。里面有许多老百姓住房要拆迁。新民路35号原一个老厂的有80 家房改房住户,政府在住房折旧后以每平米4700元左右的价格收购,而该城市的商品房已近每平米1万元,同地段的商品房也在13000元以上。此地住户有 13户因无力购买商品房而要求回迁,招到迁拆办的拒绝。于是他们上诉到法院,法院受理后判决政府规划手续违法和信息违法,于是上诉到中院,在中院没判决 前,富阳政府又下达了强制拆迁令。同时于2010年12月29号在中央三令五申和谐拆迁的呼声中对部分住房进行了强制拆迁造成多人受伤。
政府应该是为百姓服务的机构在城市建设中也应该多考虑百姓的利益,而不应该是为利益集团甚至个别人服务的工具。在此希望有识之士能为这些百姓出出主意如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现在被拆迁的住户和还有几户还没拆的住在一起,一起在最后的保卫。他们住在停水停电的房屋内每天经受城管和公安的惊吓,一看到他们就爬上屋顶。他们只要求 回迁,杭州中院的一名法官调解时也认为住户的条件合理,因为这里开发是造商品房不是公共设施。在中院还没作出判决富阳政府不顾中央的三另五申进行强拆,到 底是谁给了他们这么大的权力。希望有正义感的媒体能进行监督调查,给弱势的百姓一个公正。
2011年1月18日凌晨4点从棉被窝被拉出,被喷辣椒水的一名拆迁户
文章来源: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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