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4日星期日

许宗衡2.1亿元买官,案发后得到贺国强庇护免于死刑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4月21日开庭审理了原深圳市长许宗衡受贿案,将原先20多亿缩水为3318万,择日宣判,很可能免于死刑。最高检察院反贪局有关人士近日向茉莉花观察员陆圳披露了许宗衡案的若干内幕消息。 
    许宗衡的贪污受贿案是在北京案发的,20095月 北京西部一栋豪宅居民楼发生漏水,从楼上一直漏到楼下。邻居报警后,警察查到户主为许宗衡,并电话要求他来北京解决问题。许宗衡不愿前来,只是把钥匙寄给 了深圳驻北京办事处。许宗衡自己都已经忘记在该处豪宅中藏有巨额现金。深圳驻京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拿到钥匙后,和居委会、物业管理及当地警察一同进入察看, 发现数个皮箱都被水浸泡。警察打开皮箱发现大笔现金,清点共计4700万。案发后,中纪委开始调查许宗衡一案并将其双规。中纪委发现许宗衡仅在北京市就27处房产,有“地铁市长”之称的许宗衡,几乎染指深圳所有大型工程,历年贪污金额总计达20多亿元

    然而仅他事发阶段,一处房产藏有的现金就有4700万之巨,但4月21日审理时却为何缩水为3318万?根据调查结果和许宗衡自己的交代,他是靠买通四位 政治局委员才当上市长的,给其中三人赠送了5000万,另一人6000万——此人正是当时的中央书记处书记兼中组部部长,现任中纪委书记、政治局常委贺国 强。这次许宗衡受审,也是现任中纪委书记贺国强介入并庇护他,为了隐藏当时买官卖官的事实,才最终将20个亿缩水至331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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