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拥军的父母吴远泽、卓奎香不服县里草菅人命的做法,逐级上访。公安部曾派人下来调查,但调查的只是听取县里的报告,吃吃喝喝,自然就无法知道真相,案件依旧。2006年,吴远泽被劳教2年,卓奎香被劳教1年半。
吴远泽的妻子劳教释放后离家出走,可以说人亡家破。吴远泽带着儿子的人头再次到北京,博讯义工拍摄了他讲述案情:
2009年7月23日在红网回复的慈利县公安局百姓呼声的《回复》可谓是挖空心思,绞尽脑汁有悖宪法和法律的欺骗作秀行为。
本案被害人吴拥军年青力壮死于非命,且尸检时200多名村民围观察看,死者全身伤痕累累体无完肤,这是一个不争的客观事实,这说明死者的死去是暴力纯器伤害致死,其作案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
这种种迹象说明吴拥军的死去是暴力伤害,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而虚假鉴定的喝农药至死是实难自圆其说的谎言。
本案是一起严重的恶性刑事案件和典型的行政违法侵害案例,县公安局为了掩盖事实真象,对本案被害人家属采取了种种胁迫手段,软硬兼施,企图非法剥夺他们最基本的诉权。
我国《宪法》,《刑事诉讼法》立法的宗旨和本意就是利用刑法同一切犯罪分子作斗争,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力,财产权力,民主权力和其它一切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安宁。
公安局是一个行政执法机关,担负着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法定的职责和义务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由于慈利县公安局拒不履行法定的职责和义务,竭力偏袒包庇纵容本案的杀人凶手,改使真正的凶犯一直逍遥法外,而被害人家属却是雪上加霜,蒙冤受屈而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为了伸张正义和讨回公道,依法上访投诉未果,最终由慈利县公安局非法劳教两年。
慈利县公安局这种公然践踏猥亵蹂躏法律法规的行为是何等的猖狂和令人震惊,《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不得打击报复上访人。由此可见本案中的蹊跷令人深思。
以上事实有:尸检现场拍摄的数码相片,2001年8月1日《湖南省公安厅刑事技术鉴定书》一份。全村200多人的联系举报控告信等,在案佐证。
综上所述:以上吴拥军被他杀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我们强烈要求上级行政职能主管部门组成联合专案组,深入案发现场侦查勘验,给我们这无辜无助的夫妻二人一个公正园满的答复,让我们真正的自诉,罢访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上访人:吴远泽 卓奎香
2007年7月27日
红网 发表于 2009-07-23
一、吴远泽夫妇的基本情况
吴远泽,男,生于1953年3月9日,现年54岁,土家族,中共党员,湖南慈利人,家住慈利县杉木桥镇月亮村月亮组,务农,现在常德劳教所改造。
卓奎香(吴远泽之妻),女,生于1959年8月27日,现年48岁,土家族,小学文化,湖南慈利人,家住慈利县杉木桥镇月亮村月亮组,务农,现在家(劳动教养所外执行)。
二、简要案情
2001年6月6日,吴远泽之子吴拥军(时年21岁)到邻近的杉木桥镇豹子村五里堆吴愈银家串门,当天在吴愈银家吃晚饭并喝了少量白酒后,吴 拥军便在吴愈银家留宿,被安排与吴愈银的儿子吴远来睡在阁楼上。6月7日凌晨三点多钟,吴远来一觉醒来,发现吴拥军不在床上,就喊其母寇春浓,寇春浓听后 便起来寻找,发现吴拥军与其女儿吴佳芳(时年16岁,杉木桥镇中学145班学生)睡在同一床上,欲与吴佳芳发生性关系,寇春浓将吴佳芳从床上拉下来,带到 厨房打骂,吴拥军也来到厨房,承认自己做错了事,要寇春浓不要打吴佳芳,自己会有个交待,说完从灶上拿起菜刀,将自己左小指砍了一小截,吴愈银立即找来毛 蜡烛(一种止血草药)和布给吴拥军包扎。吴愈银、寇春浓讲要将此事告诉吴拥军的父母并向派出所报告,吴拥军要吴家不要报派出所,自己会有个了断,回家后一 口农药喝哒了事,吴愈银夫妇怕出事,就跟吴拥军做工作,并要吴拥军上楼睡觉去,一会儿就听见吴拥军在楼上说自己喝农药了,吴愈银及其邻居等人将吴拥军送往 杉木桥镇卫生院进行抢救,约30分钟后,吴拥军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案情处理经过
吴远泽接到吴拥军服农药自杀消息之后,赶到镇卫生院时,吴远泽听医生讲,人没有抢救过来,吴远泽考虑到两家关系比较好,加上吴愈银家比较穷, 认为吴愈银不会害吴拥军,在木桥派出所的参与下,吴远泽与吴愈银于2001年6月7日11时30分签订了关于吴拥军死亡善后处理的协议:商定吴愈银出于人 道主义,给死者之父吴远泽补偿1000元,事后双方对吴拥军死亡概无牵连,吴远泽、吴愈银双方都在协议上签了名。当日晚上,吴远泽对其子吴拥军死亡,提出 质疑.2001年6月8日县公安局刑侦技术人员对吴拥军进行了尸检,2001年6月14日,作出法医学鉴定书,结论为吴拥军系生前服有机磷农药中毒死亡。 吴远泽对县公安局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要求省厅重新鉴定。2001年7月5日,刑侦大队将所提取的死者吴拥军的胃组织与胃内容物、肝组织送省厅复 检,2001年8月1日,省厅下达刑事技术鉴定书,死者吴拥军的胃组织、胃内容物、肝组织未检出甲胺磷和敌敌畏农药成份。
四、吴远泽夫妇上访过程
2001年8月3日,吴远泽夫妇以省厅的鉴定结论与县局的鉴定结论不符为由,认为其子吴拥军是被他人殴打致死,遂开始上访。先后多次到县、 市、省公安机关,各级公安机关都对吴远泽夫妇提出疑点作出了解释、明确答复,其子吴拥军系生前服有机磷农药中毒死亡。针对省厅和县局的鉴定结论不符,部、 省专家作了科学的解释,吴远泽夫妇就是不听,执意上访。发展到2004年1月6日,携其子吴拥军的头骨到公安部上访,要求复查此案,并提出不合理要求。同 年1月30日,吴远泽夫妇再一次携其子吴拥军的头骨到公安部上访。2001年8月至2006年9月,吴远泽夫妇先后多次携带其子吴拥军的头骨上访。五年 来,吴远泽夫妇由有理上访,演变成无理上访,并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五、处理情况
2001年8月,吴远泽夫妇上访以来,中央、省、市、县领导都非常重视,中办和周永康部长都作过批示,要求查清死因,各级公安机关认真对待成立专案组,对吴远泽之子吴拥军死亡的原因开展复查,得到的结论为,吴远泽之子吴拥军系生前服有机磷农药中毒死亡。
2001年8月10日—9月20日,慈利县公安局对此案进行复查,得出的结论为吴远泽之子吴拥军系生前服有机磷农药中毒死亡。
2003年8月9日,省厅刑侦总队对此案进行复查,得到结论为吴远泽之子系生前服有机磷农药中毒死亡。
2004年2月28日,公安部的领导、专家来慈利县,对此案进行复查,针对吴远泽上访提出的问题,公安部、省厅领导和专家指出,要弄清吴拥军死亡的原因,只有开棺检验,但吴远泽夫妇提出种种不合理的要求,阻止重新开棺验尸,导致鉴定无法进行。
2005年3月29日,针对吴远泽夫妇不停的上访,慈利县召开了吴远泽涉法上访听证会,参加会议的有省、市、县领导和专家,对吴远泽提出问题 都一一作解答,得出的结论为其子吴拥军系生前服有机磷农药中毒死亡。同时,针对吴远泽夫妇长年上访,造成的困难,本着以人为本,出于人道主义,政府给予吴 远泽困难救济费6万元,吴远泽夫妇表示不再上访。可是吴远泽夫妇领钱后,出尔反尔又继续无理上访,直到2006年9月被劳教为止。五年间,花费大量的人 力、物力,仅公安机关投入经费20余万元。去年9月,吴远泽夫妇在京欲冲击……,被强制带回慈利县后,公安机关对吴远泽依法劳动教养两年和对卓奎香依法劳 教一年半的处罚。吴远泽送常德劳教所劳教,考虑到其家庭实际情况后,对卓奎香予以所外执行,照顾家庭事务,在杉木桥老家务农生活。
2006年5月24日,由县公安局、张家界市公安局、湖南省公安厅对此信访案作出三级终结的结论,故此信访案不予受理。
慈利县公安局(公章)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日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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