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霞是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小桥办事处高庄社区村民,因受丈夫虐待而与夫家打起了离婚官司,2009年12月吴春霞被周口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离婚。吴春霞对离婚判决不服,同时吴春霞还对2002年的征地有意见,为些她开始了长年上访与诉讼活动。
2008年奥运会前夕的7月16日,吴春霞与原夫离婚一案正在周口市川汇区法院沙北法庭开庭。突然一辆汽车开进法庭内,车上跳下来几名便衣人员,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法定手续的情况下,将吴春霞连拉带拽,连吴的鞋都拉掉了。吴春霞被推上了车,沙北法庭庭长见状上前阻止并拨打110都未能阻止车子开走。随后,吴春霞被带到了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蔬菜派出所。吴春霞这时才知道抓她的是公安局的人,在派出所内吴春霞被宣布拘留10天。在拘留期间的7月23日,吴春霞被提出来,蔬菜派出所的人员翟成武对吴春霞进行了询问,要求吴春霞保证不再上访。吴春霞对此予以了拒绝,结果被送回了拘留所。
7月26日拘留期满后,吴春霞又被带到了蔬菜派出所。翟成武直接对吴春霞说:“你被劳教一年了”。当天晚上,吴春霞又被押上车,当时押车人员有蔬菜派出所时任指导员张晓东和翟成武,张晓东负责沿路指挥。可是,吴春霞并没有被送到劳教所,而是被送到了河南省精神病院(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在这里,吴春霞一关就是132天。
吴春霞说她被送到医院后,医生护士即强迫给她打针吃药。吴春霞不从,并用头撞墙反抗,结果被人绑到了床上强行从鼻子灌药。后来,见斗不过医院的人,吴春霞不得不开始吃药打针。吴春霞说,打针吃药对她的身体损害非常大,期间月经都不来了。
住院期间,吴春霞被禁止出院,也被禁止家人探望。有一次吴春霞的姐姐到医院看她被不让看,吴春霞的姐姐就向医院内冲并高喊吴春霞的名字,吴春霞闻听后也冲了出来,姐妹俩就这样隔空相望了下。
2008年12月5日,吴春霞终于走出了河南省精神病院。当时接她出院的是她所在的小桥办事处的人员。吴春霞说,她住院132天所有的费用都是小桥办事处给掏的,可见小桥办事处也是她被送进精神病院的帮凶。
吴春霞在进入河南省精神病院及整个住院期间,没有人给她做精神病鉴定。而她后来看到的精神病鉴定的时间恰恰是2008年12月5日她出院的这一天。吴春霞还看到了她的所谓“病历”, “病历”写吴春霞“神志清”“对人冷漠”“精神分裂症”,而2008年12月5日最终的鉴定结果是吴春霞患有“偏执性精神病”。
吴春霞出院后,分别就她2008年
被拘留与劳教将周口市公安局第二分局、周口市劳教委告上了法庭。这两起官司经过多次反复后,最终吴春霞都胜诉了。可是官司虽然赢了,但吴春霞提出追究当事
人责任及进行赔偿的要求遭到周口市公安局和周口市劳教委拒绝,这两个部门的人甚至说:“不赔偿、不认错,不服再去法院告我们”,而吴春霞要求上述部门出示
“司法过错认定书”也被拒绝。
为此,吴春霞继续坚持上访。近日正在北京的她告诉志愿者,她近期又将河南省精神病院告上了法庭,她一定要讨一个说法。
民生观察工作室志愿者邱峪
201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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