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志愿者柳梅2011-5-18报道:河南省登封市颍阳镇陈沟村,现在已确诊21人患有矽肺病,其中三期(最重度)病人13人、二期5人,一期3人。这二十一人都先后在幸福煤矿(后改制更名为永昌煤矿)工作。
2006年前后,矿工刘会彬开始感到胸闷、咳嗽、浑身无力,再也干不了掘进工的重活,开始四处求医问药。
但当时不知道自己得的是什么病,到职业病防治部门鉴定,人家说没有原工作单位的证明,不给出鉴定结果,只说是肺结核。刘会彬按肺结核治疗一年。
2007年大多数矿工出现不同程度的胸闷、咳嗽、浑身无力等矽肺病症状,但却不知是何因。
2007年元月底,因为“煤矿技术改制”,通知所有工人回家待命,实际上是“被放了长假”。这些矿工并未与煤矿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是煤矿单方不给签订合同,而且市劳动监查部门对此现象放任不管。
直到2009年夏,新密市工人张海超开胸验肺后,陈沟村矿工才明白自己所患的是矽肺病。
受害者刘会彬第一个到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鉴定,2010年5月17日,鉴定结果出来,他是矽肺三期。
2011年1月21日,38岁矿工孙遂章去世,住院三四天,呼不出来气,脖子胀得很粗,生生被憋死的。
2010年8月17日,孙遂章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上写着:矽肺病三期。
21位矽肺病者曾向伊川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递交劳动仲裁申请,2011年4月21日仲裁委员会出具“不予受理”的通知,理由是过了仲裁时效。
东方今报采访了伊川县主管煤炭安全的副县长,报导称:
伊川县主管煤炭安全的副县长是付晓毅说:
第一,尘肺病起因是多发性的,陈沟村旁边都是采煤场、砂石厂,我问过卫生局,答复是居住生活环境也会造成矽肺病,陈沟村生活环境本身就很恶劣。而且2007年以后,他们可能也去别的矿上干过,间隔的时间长了,所以,这些病人是否在他们指认的煤矿上患病,咱不能判定。
第二,劳动保障部门想确认1995年到2007年期间,他们曾经在这个矿上干过,要确认劳动关系。但是当时他们没有和矿上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作关系咱没法确认。作为政府机关,不能没有依据的说认定永昌煤矿必须赔偿。因为咱现在没有证据证明矿上和他有劳动关系。现在我们要找法律依据。
第三,现在矿老板都已经换了几换,矿工最晚是2007年走的。现在的矿老板是2009年9月接的矿,工商营业执照都是2009年9月以后的。现在的矿老板跟着义煤集团了,想摸清当时的情况,也找不出合适的资料。
第四,人社部门不予受理的原因。根据劳动仲裁法律,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是没法仲裁的。但咱也不能把这事搁着不管,他们毕竟是身体有毛病了,我问了问相关法律,劳动仲裁没法管,不是说法律没法管,建议他们去法院部门立案受理,这是他们维权的正规渠道。
东方今报也采访了陈沟村21名矽肺病人,受害人对对副县长的解释进行了回复如下:
首先,如果矽肺病病因多发,陈沟村居住环境恶劣,那么,村里没有到矿上打工的老年人、妇女和儿童,为什么没有人得矽肺病?而这种病,为啥偏偏都集中在幸福煤矿(后改制更名为永昌煤矿)的掘进工人身上?2007年前后,正是村里矿工病状征兆集中爆发期,渐渐没有了劳动能力,还咋能去其他矿上打工?
其次,确立劳动关系很简单,我们都有伊川县煤矿职工上岗证,单位是伊川县永昌煤业有限公司,发证日期是2006年9月3日;此外,还有2005年1月上旬煤矿的工资表,上面每个工人发了多多少钱,清清楚楚,这难道不能确立劳动关系吗?我们为啥没签劳动合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
登封市陈沟村村民孙召会(矽肺三期) 15136423808;刘长现(二期):15238073537
伊川县副县长:付晓毅 139 3886 0068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石宗伟 138 3883 0060
职业病防治科科长:曹国丽 139 0388 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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