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9日星期日

临泉县法院拒绝就常坤4月4日被袭击案进行立案

     (参与网2011年5月28日讯):2011年5月26日,常坤的代理人姬来松15037186255和王律师等一行前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人民法院,就 常坤4月4日被袭击一案提前诉讼。党组书记、院长窦灿辉(0558-6403106 13805680002)和庭长王素勤 (0558-6403110) 拒绝立案。说案件公安机关还没处理(大意,请采访姬来松15037186255)。

    我们将准备对临泉县城关镇政府,公安局提起诉讼。 请各界朋友帮助我们分析,存在的法律上的各种问题,我们会一一起诉,对我们来说,这对于我们的父老乡亲就是一种公民教育,通过一系列的诉讼,他们就认识到 政府的职能,城关镇书记葛金海这样的“土皇帝”是违法乱纪,是逆历史潮流的。让老百姓充满信心!
    寻求法律援助资金,请联系常坤13349108944.
    我们正在撰写文件,将致信在临泉县的投资集团,特别是有上市背景参股的公司;香港田家炳先生(临泉县田家炳实验中学捐资人,但该校在葛金海的指挥下,对全体师生开展读书犯法教育)。
    临泉县县委书记高子球18226231666(前书记朱爱民被双规,前前书记王政被判刑12年)
    临泉县长郁杉 0558-6538006 18712576799
    临泉县公安局长党委书记任亚民0558--6512405--4646(前公安局长杨华杰被判刑17年年)
    临泉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谷健13805610988 (前所长被免职)
    临泉县城关镇书记 葛金海 手机:13956756435 (前镇书记韦永林被免职)
    临泉县城关镇镇长 马 超 手机:13905683475 (前镇长王晓静被免职)
    民事起诉状
  
    原告:常坤,男,1985年6月6日出生,汉族,安徽省临泉县城关镇阜临路53号2户,联系电话:13349108944。
  
    被告:常应彬,男,44岁,汉族,住临泉县城关镇大常庄新村(临泉县光明社区副主任),联系电话:13956759189。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2532.1元,误工费593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00元,护理费593元,交通费2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共计9418.1元。
    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11年4月4日下午,"常坤的家"AIBO青年中心年会活动在凯悦王朝大酒店三楼会议室举行,原告担任本次活动的主持人。年会活动举行到16 时许,被告带人突然闯入会场,将原告从主席台的椅子上拽下来,致使原告被重重地摔到主席台下,导致其昏迷过去。
  
    原告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到法律保护,被告的侵权行为不仅使原告的身体受到严重伤害,而且使其精神受到极大创伤,其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利,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裁决。
    此致
    阜阳市临泉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常坤
  
    2011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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