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2日星期日

河北省张家口强拆

【新唐人2011年5月22日讯】(新唐人记者常春采访报导)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被列为《张家口市三年大变样重点工程》。 2010年5月25日,拆迁办调来了大型挖掘机,在巨大的轰鸣声中,拆迁户的房子被强行拆除。居民拍照被拆迁办人员威胁说:“赶紧删掉,不然把你抓起来。”事后获知强拆没有任何的合法手续。
李秀英向记者陈诉:“第一次强拆过后,我家大门外的道路被断壁残垣堵住,很难行走,为此我去找拆迁办,请求他们给清条路出来,拆迁办的王姓工作人员说:你签了合同就给你腾路,不签不给腾。路没有给清理,我出去买菜回来走在沟壑中摔坏了腿,直到现在还是一瘸一拐的。我从一个健康的正常人变成了一个瘸子。这之后,拆迁办再来做工作,威风无比:“还不签?马上就定第二批强拆对像,你们就等着第二次强拆吧。 ”

李秀英还反映:“2010年6月3日,拆迁办还雇傭了很多社会閒散人员,纹着刺青、剃着光头、满嘴污言秽语,拿着仿真枪,一看就是黑社会,来了之后拿枪到处乱打,嘴里还说:签不签?签不签?在这恐怖的气氛中,我和母亲越来越害怕,之后,他们领头的对我母亲说:『你现在要是不签,我们就是仇人,你把我们得罪了,你把拆迁办得罪了,你还把桥东区政府也得罪了!看你以后还怎么活!』我和母亲极度害怕,在逼迫下被迫签了协议。”

签了协议才知道这是一个极不公平、极不透明的补偿协议。合同下正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土地没有一点关系;张家口市桥东区百姓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完全没有补偿。第一次和第二次强拆好多生活必须用品都被盖在了下面。

2010年7月27日,他们又经历了更加野蛮的第三次强拆。

李秀英:“早八点左右:拆迁办的人蜂拥而上,控制住了我和我妈,把我和我母亲往院外拖,我失去了基本的人身自由,我拼命挣扎,才有了一点自由,但是不让我靠近院子,好几个人跟着我。随后我拨打110报警,他们害怕110的到来会阻止强拆的继续,在屋里很多东西没有搬出来的情况下,带头的指挥挖掘机把我家铲成一片废墟。家里的很多贵重物品和生活用品都被埋在了下面。”

他们曾多次向当地所属人民法院提交了两个行政起诉状《强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而当地人民法院根本不给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书,并被告知:“根本不会给你立案,也绝对不会给你出裁定书”。万般无奈,这些人只好走上了上访这条艰难、漫长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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