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星期日

香港最低工资法律劳动节正式实施

香港最低工资法规在劳动节正式实施,当局预计能有10%低收入人口,即约27万人受惠。

根据香港立法会此前的决议,从星期天(5月1日)起,雇主须要给雇员支付每小时至少28港元的工资。

港府试图以最低工资法规来回应民众对于贫富差距持续扩大的不满,但商界批评新法规将导致成本上升,导致中小型企业被迫裁员。

一些批评者更认为,这意味着香港告别行之已久的自由市场经济。

香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星期天说,政府预计法规实施后将有工人被裁减,但只会属于少数,对香港失业率的影响将属温和。

现在,除了新加坡以外,亚洲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均已经实施或正在草拟最低工资法规。

法规漏洞

香港数个主要工会此前一直希望争取把首个最低工资水平定于每小时33港元。虽然未能如愿,但工会领袖们还是对于实施新法规表示欢迎。

领导香港职工会联盟的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李卓人说,从今开始,雇主不再能压榨社会的低收入工人。这些低收入者包括清洁工人、保安员和餐厅服务员等。

然而,这部最低工资法规已经被发现了一些漏洞。

BBC在香港的记者埃文斯指出,新法规并无要求雇主提供带薪午饭时间和休息日。此外,残疾人除非能证明自己具备与健全人士相等的工作能力,否则雇主有权支付较低工资。

另一方面,香港将近30万来自印尼和菲律宾等地的家庭佣工也不在这份最低工资法规的保障范围内。

目前香港外籍家庭佣工收取每月3580港元的法定固定月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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