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志愿者肖萧报道:据幸清贤透露,他于2006年11月因与单位发生争议,被迫辞职,辞职时依据单位不依法支付工资,不足额缴纳社保,克扣工资,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因经济补偿金问题向浙江省慈溪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把一部分请求用裁决驳回,一部分请求用决定书不予受理.
幸清贤当即向慈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举证期限届满时,被慈溪市法院移送至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审理,案子拖了一年多后,又被以没有经过劳动仲裁而驳回,幸清贤不服又上诉至成都中院,中院判决维持原判,幸清贤有向四川省高院申诉,至今没有任何消息,
与此同时,幸清贤又再次向成都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被以超过时效驳回,
幸清贤又向成都市金牛区法院起诉,金牛区法院于2008年6月7日立案,适用简易程序,2008年8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开庭后,直到现在也没有结果,2011年5月15日幸清贤去金牛法院询问判决结果时,被告知:原来的法官已经调离了金牛区法院,去了金泉法庭,幸清贤向金牛法院内勤人员要来金泉法庭的电话,打通后对方说法官王志付已经被调到其他单位去了,他手上的案子正在写判决书.
幸清贤说,一个极其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因为涉及中央企业违法,居然被一拖五年还没有最终结果.作为中国人,我不得不感到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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