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

无证麻醉师操作失误 河南产妇成植物人

【大纪元2011年05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慧报导)河南固始县城关镇东大店村村民杨贵珍,由于该县妇幼保健院的吴姓麻醉师(该院当时的副院长)操作错误,使其从2009年1月10日变成植物人,至今已有两年多。事故发生后,县妇幼保健院非但没有给予杨贵珍家属任何赔偿,还停止支付她的治疗费用,致使其家属再也无力负担医疗费,杨贵珍的用药已被停将近一个月,令其处于等死的状态。

被要求住院生产惨变植物人


杨贵珍现年37岁,是四个孩子的母亲。2009年1月10日,怀着第四个孩子的她到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产期检查,检查后医生确认分娩时间应在2009年1月17日至21日。杨贵珍10日当天无临产先兆,本想回家,待临近分娩时再来医院。但医方却坚持让其当天分娩,并给办理住院手续,并在本人不愿意情况下,给她打了一针催产针。杨贵珍想自然分娩,因为之前她已顺产过三个孩子,属于经产妇,但院方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动员并要她施行剖腹产。

杨贵珍的哥哥向记者表示,俗话说:“开刀祛病,麻醉保命”。麻醉科医师是手术病人麻醉手术过程中的“生命保护神 ”。然而,县妇幼保健院的吴姓麻醉医生(当时的副院长)并没有麻醉资格证,操作错误麻倒了杨贵珍,使她手术后不能安全平稳恢复。面对突然变故,院方又没有及时抢救,拖延了时间。结果,杨贵珍孩子是生下来了,但自己却被变成了“植物人”。

为了开脱责任,院方于2009年3月通过县卫生局签发一份“新增麻醉资质证”给吴姓麻醉师。最后,医疗鉴定结果为一级乙等医疗事故,判定医院方负主要责任。

吴姓麻醉师后来调离了县妇幼保健院。记者致电该院,有医护人员说:不了解这件事。致电该院徐院长,徐院长说:“你打错电话了。”

家属未得分毫赔偿 维权艰难

杨贵珍的哥哥对记者说,出事后,家属把她送到了距河南固始县一百多公里的合肥市105医院。两年多来,杨贵珍一直躺在这家医院治疗,每个月的医疗费约17,000元。头三个月是家属付的钱,接着是固始县妇幼保健院付钱。然而到2011年3月,固始县妇幼保健院的付款停了约20天,到4月付了1万元后就再也没付钱,致使105医院也对杨贵珍停药约一个月。至于妇幼保健院的其他赔偿,家属则未得分毫。

他也表示:“我们和医院协商解决赔偿,不止一次被院方纠集的社会闲杂人员殴打。打过以后他们又掀翻自己的办公桌,用事先准备好的相机拍照,制造受害人亲属闹事的假象。”,“给院方的徐院长打电话,徐院长在电话中说:‘说好听一些我是在捉弄你,说不好听的就是在玩弄你,在固始县我可以玩死你。’”

杨贵珍的丈夫王先生也告诉记者:“两年多来,我一直在医院照顾她,只回过几次家,为此,我失去了工作。四个孩子分别由我的父母、哥哥、岳母照看,两个大孩子两年前就停学了,最可怜的是最小的那个孩子,连妈妈的一口奶都没吃上,更谈不上到妈妈怀里去撒一撒娇了。”,“医院停止了对我妻子用药,约一个月了,我妻子等于是在等死。我真的很痛心,很无奈又无能无力,看着妻子在等死,真是揪心的疼。谁能帮帮我们哪?!”

杨贵珍的家属们也表示:“医院无人道的做法等于是在杀人,是草菅人命,我们只希望政府有关部门用你们良心、善心,正确地处理这件事情,还我们一个公道。”

家属们最后感叹道:“农民求生怎么就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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