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2日星期日

救救北京城里年近九十的开国少将遗孀魏风波

    各位媒体朋友、网友:

     建党九十周年临近,在北京的老红军、老八路军队离休干部军属、遗属就要被动员拆迁搬家!搬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五棵松路北8号的几十年私有住宅!
    
     干休所“建房办”发通知让开国少将杨银声的87岁遗孀魏风波阿姨搬家,当然还有几位老八路的80多岁的军属遗属!书面通知已送到阿姨手中。要魏风波阿姨让 出住了三十多年的而且已属私人财产的海淀区西四环边的双拼别墅式将军楼,为总参机关现职师团职机关领导集资建房用!而支持这一行动的正是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滥用职权做出的2009规意条字0028号规划意见书。

     共和国最后一个上将吕正操将军刚刚去世,吕正操上将的冀中抗日部队老部下杨银生将军的遗孀就受到如些对待,令人寒心啊!魏阿姨就是抗日电影里经常出现的当初的抗日妇救会主任!临老反而不能安度晚年,流离失所!!!
    
     魏阿姨现在每天白天被动员,夜不能寐,身心健康极具危险!
    
     为什么不经本人同意,一个建房办就要征收私人房产?
  
     2009年8月20日,我们从新华社等媒体上获悉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求: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 件。要坚决查办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重点查办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城乡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 地审批和出让以谋取私利甚至索贿受贿的大案要案。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审批立项,规避和虚假招标,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改变土地用途 和提高容积率,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在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审批中因违反决策程序或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案件。依法查处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既要坚决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坚决杜绝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行为。
  
     2009年9月27日,我们从新华社等媒体上获悉《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第八条第二项明确决定:保持惩治腐 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 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加强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 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专项治理。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查办大案要案组织协调,形成整体合力。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 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
  
     我们是北京市海淀区五棵松路北8号的私有民宅业主,我们代表老红军、老八路离休干部遗属家属等五十余位利害关系人,我们要以网曝方式向社会公开以黄艳为主 任的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滥用职权,侵害老红军、老八路私人房产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请社会讨论黄艳主任等利用职权违法行政做出的海淀区五棵松路北8号规划审 批,违法擅自变更五棵松路北8号的规划和设计、改变五棵松路北8号的土地用途和提高容积率的腐败行径:
  
    事实和证据:
  
     黄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其对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的正式回复中,公然否认对北京市海淀区五棵松路北8号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过修改,还说对申请人利益没有实际影响。这是黄艳等人对北京市人民政府和社会公众欺骗、撒谎!
  
    证据1.《北京市规划委员会2007规意条字0370号规划意见书》(制作日期:2007年11月14日)
     该证据证明: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知道并确认:“该项目用地(五棵松路北8号)在《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6,建筑高度18米,绿地率30%。”
  
    证据2.《北京市规划委员会2009规意条字0028号规划意见书》(制作日期2009年2月16日)
    该证据证明: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违法、违规、违纪将五棵松北8号用地的容积率修改为≤2.4,控制高度修改为≤50米。
  
     上述二个证据(规划意见书)内容一经比照,在十几个月的时间里,在没有履行法定程序和法定职责的情况下,原有的北京市五棵松路北8号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 被黄艳等人擅自非法修改变更:容积率从1.6变更为2.4,控高从18米增加到50米!!!这些变更从没有依据2008年1月1日已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履行法定职责,执行法定程序!从未履行政府职责征求过相关利害关系人(老红军、老八路等军属 遗属)的意见,黄艳等人就擅自违法做出!而且二十余位军职、师职离休干部和军属遗属已委托人向北京市长信箱反映过真实情况,黄艳等人也回复知道三十余户不 同意,8户坚决反对,而且也回复说明事情起因是由于军内单位的违章建筑(鸿府宾馆)遮挡老干部住房采光引起的。明知相关事实,但黄艳等人依然违法行政做出 了支持违规集资建房的侵害老红军、老八路离休老干部军属遗属的规划意见书和相关行政审批。
  
    证据3.相关录音、录像、相片、原始文件正本等。
  
    证据4.相关单位依照违法乱纪的0028号规划意见书对开国将军吴克华和向守志、原总后部长王克上将等名人故居进行非法拆毁,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的现场及相关照片。
  
     现在,铁证如山,我们请求:
  
    1. 按监察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4月24日会议的规定,彻底严厉查办黄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涉嫌违法犯罪玩忽职守的腐败行径。
  
    2. 按照中共中央8月19日通知规定,坚决查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内部的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重点查办、严厉查处黄艳等人擅自变更五棵松路北8号规划和提高北8号控制高度的违法乱纪行为。
  
    3. 按照中共中央8月19日通知第三条第1款的规定,将对黄艳等人腐败行径的查办和查处情况书面报告“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4.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按照习近平同志有关落实的讲话要求,彻查黄艳等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支持违规集资建房,侵害老红军老八路私有房产的违法乱纪行为!
  
     我们的私有房产是国家和中央军委按规定出售给参加战争的部队离休干部的,是个人私产,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颁发的私有房产权属证明,是群众财产,而且 可以继承,受国家法律保护。这不是总参谋部和北京市规划委的几个领导就能决定收回或拆除的。而且,国家《循环经济促进法》已明确规定:在建筑期限内的房 屋,人民政府不得决定拆除!我们的住房招谁惹谁了?老干部以及老红军老八路的遗孀遗属还活着呢,为什么凭什么黄艳等人就利用手中公职权力擅自将我们在北8 号的住房给规划没了?就要拆我们的房子,为总参现职师团职机关干部盖他们的楼堂馆所?!为什么逼迫我们参与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集资建房和购买经济适用房的 活动?可耻!败类!
  
     我们一直珍惜老一代用生命和鲜血打下的江山的形象,我们珍惜优良的革命传统,我们相信党、相信组织、相信人民政府,我们相信政权还掌握在有良知、有教养、 有信仰、有正义感、有文化有理想的党员手中。因此,我们也一直对党内、军内、政府内的不良作法保持克制,避免相关行为对国家和政府的整体形象造成不良社会 影响。但是,请不要把我们的善良和克制视为可以哄骗、可以压迫、可以隐瞒。
  
     但是,相关单位和领导仍然以违法的规划意见书为由,动员年迈体弱的老红军、老八路军属遗属搬家拆迁。我们多次投诉,有关单位没有明确回复,置违法乱纪的活 动于不顾。我们现不得不按中共中央的决定和中央纪委的意见政策规定,将黄艳等人的违法行径和二个证据(文号)公告于社会,请人民请社会公断!
  
     我们将视情况进展把有关军政单位和领导的违法违规活动和证据公告于世。
    
     上述呼吁如与事实不符或没有证据支持,我们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包括开国少将的五十余位老红军、老八路军属遗属、私有房产产权人、继承人等公告 [博讯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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