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许宗衡案的宣判,着实令世人惊叹,如同他受贿金额大幅“缩水”一样,人民看到了中共的两难之处:一方面对官员的贪腐深感不安, 一方面又无法铲除滋生贪腐的制度性的土壤,而法院呢,则是党内对立派强势一方的大舞台,法官是道具,只是摆摆样子,判决书是台词,满纸是谎言,老百姓是不 了解内情的傻子,只有鼓掌的权利。总之,人民期待已久的深圳市长许宗衡案落幕了,但背后的交易成了无尽的秘密。
据新华网郑州5月9日报道,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对深圳市人民政府原市长许宗衡受贿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许宗衡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
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显然,这对许宗衡是最好的结果,对老百姓是最坏的消息,因为中共官员犯罪的成本太低,低到了可以朝令夕改,
随意“缩水”的程度。只要他不死,就不足以平民愤,也不足以警示其他的官员,而判“死缓”和判有期徒刑没什么本质上的不同。
新华社的报道 说,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9年,许宗衡利用担任中共深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市长的 职务便利,为深圳市顺嘉高新建材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区委原书记余伟良等九个单位或个人在变更土地规划、承揽工程、职务升迁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 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318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明显地,这一上述受贿金额,比以前媒体披露的情况大大地“缩水”了,像一个沾水的毛巾,刚开始带出的是很多的污水,现在,则“干”的令人惊 奇,谁在偷偷地拧干了他犯罪的“水分”?只要你知道了中纪委的办案程序,就会恍然大悟,他们是按照这样的步奏办案的,先是施以高压,让“双规”的高官坦 白,而所有的陈词将全部上报,专案组再根据领导的批示深挖,这时就改变了方向,情况相当复杂,它的指向性是明确的,依党内斗争的风云际会而多变,可能最初 整他的胡锦涛为首的团派大员汪洋处于攻势,于是,他受贿的二十亿的实额传出,这结果当然是判死刑,但后来,由于内斗力量的微妙变化,江泽民为首的太子党一 派又转守为攻,双方达成了协议,所以,汇报后的再审和进一步深挖,就偏离了事实和方向,只牵连那些“能干倒”和“需要干倒”的官员,于是,其他的线索则一 刀切割了,一些人就幸运地上岸了,试问:如果江泽民和黄丽满不贪,何来小小的许宗衡?
但虚伪的中共自有冠冕堂皇的台词,它绝对不会公布这 些幕后肮脏的交易和见不得人的勾当,这不仅是因为原先的法律条文,是为其定身量做,比如,受贿罪没有死刑,而且,中国语言的伸缩性和意思模糊,为他们尽开 左右纵横的方便之门,“立功表现”的种种情节政策规定,与上级领导的“圣意”一拍即合。因此,从一开始,许宗衡期盼的结果,就在命运的十字路口等着他呢! 因为他主动供出了不少的贪官,唯独对黄丽满的贪腐之事守口如瓶,而江泽民不会坐视不救,胡锦涛也不可能对他前任的耳旁风置之不理,所以,中国的司法奇迹就 是这样诞生的。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许宗衡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 罪。许宗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鉴于许宗衡在案发后主动交代了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较好,赃款赃物已全部 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读报至此,让我提几个问题:第一,如果汪洋不取代李长春,广 东官场怎能地震?如果省纪委不抓他,不东窗事发,许宗衡能主动交待吗?第二,有关部门全是暗箱操作,他交待的事实,是不是组织尚未掌握的,由何人鉴定?还 不是上级?上级是谁?有关部门有哪些,都是何方“财神”?第三,他坦白的细节为何不公布?如何认定他“认罪态度较好”?第四,“较好”是指和谁比较,是和 成克杰吗?大概是和嫌犯与江泽民的关系进行比较吧?!
所以,在我看来,犯罪金额的“缩水”,是本次“死缓”的铺垫和前奏,它是党内高层权 斗此消彼长的新的例证。此前,海内外的媒体报道说,许宗衡的罪状是大型工程“贪污”,消息人士指出,陈绍基贪污的金额约300万元,这与许宗衡贪污的金额 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有“地铁市长”之称的许宗衡,几乎染指深圳所有的大型工程,历年贪污的金额高达20多亿元。这里披露的情节与上述的判决有两点不 同,一是罪名,一是数额,显然,受贿与贪污不同,20亿与3318多万不同,一生一死,尽在其中,而背后权力场的角逐,绝不像古罗马的角斗士,只凭实力赢 得欢呼,而它却是“木偶”,全在中南海的牵线人左右。
可以肯定的是,许宗衡不会提出上诉,检察官也不会抗诉,辩护律师会说,是他们辩护得 好,使许大官人死里逃生。办案人员会送口头人情:许宗衡,党对你还是立足于挽救的。法官会说,我们是事实求是,依法办案。中纪委会说,我们是坚决反腐,不 怕碰硬。许宗衡会说,党对是我仁之义尽的啊。。。。。。。只有“英雄”无语:江泽民贪得最多,谁也不敢动他,黄丽满平安无事,他有强权人物保驾护航。中国 政坛永远的风景线是:得势者只用实力和结果说话。
但不论怎样,有一点是肯定的:许宗衡已经彻底地解脱了,像他这样高级别的领导干部,入狱 就像进了带围墙的疗养院,一年后可以改为无期,再过一年,改为有期徒刑18年,然后,再一下子可以减刑3年,剩了15年,隔一年,再依次减下去,慢慢地刑 期又“缩水”了,10年后保证能出来,何况还可以保外就医和获得假释呢,不过,这些都得有一个前提条件:“钱”!
监狱是权钱交易最“黑” 的地方,我想,瘦死的骡子比马大,许宗衡还是有人脉关系和“余钱”的,他只要能继续行贿,就不仅可以在高档疗养院里游哉优哉,而且,很快就可以回家,说不 定监狱长让他白天睡觉,晚上带他去深圳大鹏湾的酒店去找小姐呢,唯一的区别是,这回不是市长了,不是监狱长买单,而是许宗衡请客,不过没关系,我相信,并 非人人都像作家某人那样翻脸不认人,会有讲义气的企业老板给他们结账的。
总之,我们看透了中共式反腐的本质,“内斗”决定了每个案件的走向,只是内斗的级别和范围略有不同,故事情节大同小异而已,似乎没有什麽规 律可循,如果有,那麽,它的规律就是:总有人成为牺牲品或幸运儿,制度性的腐败如同土壤,“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每个贪得无厌的官员都会想,凭什么 我会是成克杰,而不是许宗衡?不贪白不贪,贪了也没事,最多住几年疗养院罢了!
2011年5月9日清晨于多伦多。
新华社的报道 说,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9年,许宗衡利用担任中共深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市长的 职务便利,为深圳市顺嘉高新建材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区委原书记余伟良等九个单位或个人在变更土地规划、承揽工程、职务升迁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 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318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明显地,这一上述受贿金额,比以前媒体披露的情况大大地“缩水”了,像一个沾水的毛巾,刚开始带出的是很多的污水,现在,则“干”的令人惊 奇,谁在偷偷地拧干了他犯罪的“水分”?只要你知道了中纪委的办案程序,就会恍然大悟,他们是按照这样的步奏办案的,先是施以高压,让“双规”的高官坦 白,而所有的陈词将全部上报,专案组再根据领导的批示深挖,这时就改变了方向,情况相当复杂,它的指向性是明确的,依党内斗争的风云际会而多变,可能最初 整他的胡锦涛为首的团派大员汪洋处于攻势,于是,他受贿的二十亿的实额传出,这结果当然是判死刑,但后来,由于内斗力量的微妙变化,江泽民为首的太子党一 派又转守为攻,双方达成了协议,所以,汇报后的再审和进一步深挖,就偏离了事实和方向,只牵连那些“能干倒”和“需要干倒”的官员,于是,其他的线索则一 刀切割了,一些人就幸运地上岸了,试问:如果江泽民和黄丽满不贪,何来小小的许宗衡?
但虚伪的中共自有冠冕堂皇的台词,它绝对不会公布这 些幕后肮脏的交易和见不得人的勾当,这不仅是因为原先的法律条文,是为其定身量做,比如,受贿罪没有死刑,而且,中国语言的伸缩性和意思模糊,为他们尽开 左右纵横的方便之门,“立功表现”的种种情节政策规定,与上级领导的“圣意”一拍即合。因此,从一开始,许宗衡期盼的结果,就在命运的十字路口等着他呢! 因为他主动供出了不少的贪官,唯独对黄丽满的贪腐之事守口如瓶,而江泽民不会坐视不救,胡锦涛也不可能对他前任的耳旁风置之不理,所以,中国的司法奇迹就 是这样诞生的。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许宗衡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 罪。许宗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鉴于许宗衡在案发后主动交代了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较好,赃款赃物已全部 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读报至此,让我提几个问题:第一,如果汪洋不取代李长春,广 东官场怎能地震?如果省纪委不抓他,不东窗事发,许宗衡能主动交待吗?第二,有关部门全是暗箱操作,他交待的事实,是不是组织尚未掌握的,由何人鉴定?还 不是上级?上级是谁?有关部门有哪些,都是何方“财神”?第三,他坦白的细节为何不公布?如何认定他“认罪态度较好”?第四,“较好”是指和谁比较,是和 成克杰吗?大概是和嫌犯与江泽民的关系进行比较吧?!
所以,在我看来,犯罪金额的“缩水”,是本次“死缓”的铺垫和前奏,它是党内高层权 斗此消彼长的新的例证。此前,海内外的媒体报道说,许宗衡的罪状是大型工程“贪污”,消息人士指出,陈绍基贪污的金额约300万元,这与许宗衡贪污的金额 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有“地铁市长”之称的许宗衡,几乎染指深圳所有的大型工程,历年贪污的金额高达20多亿元。这里披露的情节与上述的判决有两点不 同,一是罪名,一是数额,显然,受贿与贪污不同,20亿与3318多万不同,一生一死,尽在其中,而背后权力场的角逐,绝不像古罗马的角斗士,只凭实力赢 得欢呼,而它却是“木偶”,全在中南海的牵线人左右。
可以肯定的是,许宗衡不会提出上诉,检察官也不会抗诉,辩护律师会说,是他们辩护得 好,使许大官人死里逃生。办案人员会送口头人情:许宗衡,党对你还是立足于挽救的。法官会说,我们是事实求是,依法办案。中纪委会说,我们是坚决反腐,不 怕碰硬。许宗衡会说,党对是我仁之义尽的啊。。。。。。。只有“英雄”无语:江泽民贪得最多,谁也不敢动他,黄丽满平安无事,他有强权人物保驾护航。中国 政坛永远的风景线是:得势者只用实力和结果说话。
但不论怎样,有一点是肯定的:许宗衡已经彻底地解脱了,像他这样高级别的领导干部,入狱 就像进了带围墙的疗养院,一年后可以改为无期,再过一年,改为有期徒刑18年,然后,再一下子可以减刑3年,剩了15年,隔一年,再依次减下去,慢慢地刑 期又“缩水”了,10年后保证能出来,何况还可以保外就医和获得假释呢,不过,这些都得有一个前提条件:“钱”!
监狱是权钱交易最“黑” 的地方,我想,瘦死的骡子比马大,许宗衡还是有人脉关系和“余钱”的,他只要能继续行贿,就不仅可以在高档疗养院里游哉优哉,而且,很快就可以回家,说不 定监狱长让他白天睡觉,晚上带他去深圳大鹏湾的酒店去找小姐呢,唯一的区别是,这回不是市长了,不是监狱长买单,而是许宗衡请客,不过没关系,我相信,并 非人人都像作家某人那样翻脸不认人,会有讲义气的企业老板给他们结账的。
总之,我们看透了中共式反腐的本质,“内斗”决定了每个案件的走向,只是内斗的级别和范围略有不同,故事情节大同小异而已,似乎没有什麽规 律可循,如果有,那麽,它的规律就是:总有人成为牺牲品或幸运儿,制度性的腐败如同土壤,“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每个贪得无厌的官员都会想,凭什么 我会是成克杰,而不是许宗衡?不贪白不贪,贪了也没事,最多住几年疗养院罢了!
2011年5月9日清晨于多伦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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