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菁菁远山
十多年前,《环球时报》和《参考消息》是我经常光顾的报纸,因为它们的视角广阔。尤其是《环球时报》,它的信息量更大,关注面更广,在信息闭塞的时代确实吸引了无数如我一样的闭目塞听的粉丝。但自从有了网络以后,我就远离了它,这主要是因为它已经既不能给我带来丰富的信息,更不能让我进行独立的思考,我唯恐它曾经强加于我的判断会否让我的头脑继续出问题。当然,事实证明,我的选择是正确的,多亏我下了一刀两断的决心,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但最近我却一反常态,主动接近它几次,倒不是想“重温旧情”,真实的目的则是有人对它恶言相向,我倒不相信它会如此不堪,毕竟它是由人民日报社主办的一份时事新闻媒体,不仅在世界90个国家和地区驻有350多位记者,而且单期发行量超过200万份。这样一个“俯瞰天下,心忧宇内”的报纸,如果被世界潮流打碎在沙滩上,这是无法想象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环球时报》是《人民日报》的“子报”, 是由人民日报社主办的一份时事新闻媒体,这种定位也就决定了其“主旋律”的性质,这本无可厚非。其实上,要对此类报纸进行客观评价,用不着去看它编选了哪些内容其稿件的质量,只需看它的“社论”就可以。因为“社论”的质量才是这类报纸的灵魂。循着这个思路,我详细看了它最近在民间倍受诟病的两篇“社论”,一则是2011年06月12日的《名人宣扬社会恐怖主义应被禁止》;另一则是2011年06月13日的《泄愤重案制造者必须被依法严惩》。读罢总觉文不对题、词不达意、逻辑混乱,始终没有弄清社论的主旨,而在辗转反侧间块垒于胸,最后还是想把心中的积郁倒出来。
从两篇社论的标题上看,这是充满正义和理性的判断和结论,但社论作者在论述的过程中总是被非理性的情感所打破,因此就导致了文不对题、词不达意和逻辑混乱的结果。在前一篇文章中,社论开篇就说:“宣扬社会仇恨在文明国家通常都是不允许的,但在中国的互联网上,这个问题似乎在失控。一些名人加入了对仇官、仇警、仇富的鼓吹,即使有人以恐怖主义方式袭击无辜的官员和警察,也会有人把他称为‘英雄’,有的名人公开在自己的微博里这样做。中国主流社会应旗帜鲜明地反对之。”这里作者用了“仇官、仇警、仇富”,这本来就与中国的现实不符。事实上,任何一个国家和政府,都需要有官僚体系来维持运转、警察来维持秩序、富人来创造和积累财富,这本来就是个常识。中国的现实是权贵主导下的权力社会,公众仇恨的是贪腐之官、滥权之警和不义之富,而名人们加入其中,说明这个社会并没有沦落到无可救药的程度。但对极个别的严重侵害公民权利的事件,如果说点过头话,这是与宣扬社会恐怖主义存在界限的。
当然,在极左思潮泛滥的当下,主张革命的自当别论,这才是真正的社会恐怖主义。至于说名人从具体的不公平事件中总结出“制度的罪恶”和“政府的罪恶”,“为社会情绪竖立宣泄的靶子”。我认为作者在论述前就打下了“名人不怀好意”的埋伏,进而用文字游戏来论证自己的观点,这多少会有情绪化的结论。事实上,造成不公平的根本原因是“体制和机制”,而政府是体制和制度的承载者,制度和政府本身不能带来罪恶,只有当它在运行的过程中才有可能产生。因此,作者所谓的有人总结出“制度的罪恶”和“政府的罪恶”,这只是作者的臆想罢了。而作者认为互联网放大了孤立事端的影响,加剧网民们对社会“动荡不安”的印象,这等于说要将社会置于一个完全封闭的状态下运行才能安全,这种“怨妇心态”确实让人无语,其中忽略的一个事实是,社会动荡正是权力在无法无天的状态下,民众不能说三道四时才暴发的。因此,正是网络时代的到来,才会让产生“动荡”的累积因素逐步减少。
我注意到,《环球时报》在后一篇文章——《泄愤重案制造者必须被依法严惩》中,有这样一个表述:“当前中国有人鼓吹用暴力对待社会的不公平,‘反抗政府’,这是开历史倒车,要把逐渐确立法制权威的中国社会,重新带向用价值判断决定生杀的前现代社会。”我认为,作者对一些事件的定性实在不敢恭维,其实质是在混淆视听,这种定性在客观上有可能导致政府和社会的严重对立。作者用以说明问题的极端事例是天津的爆炸事件,这只是个极端个案,而对于绝大部分的极端事件,它们都是因维权而引起,它们指向的只是特定的权力,如果为这类事件贴上“反抗政府”的标签似有不妥。而作者所谓的“重新带向用价值判断决定生杀的前现代社会”就更荒唐了,因为只有权力和权力者才能办到,而这种“历史倒车”也不是权力之外的人能开得了的。
最令人唏嘘的是,做为《人民日报》的“子报”,《环球时报》对现实的判断居然与它的“母报”相悖。在《泄愤重案制造者必须被依法严惩》中,作者说:“中国主流社会也应打破沉默,让少数主张挑战当前法制秩序的人清楚他们在中国社会的真正位置。这些人其实很少,他们试图代表一些虽然有具体的生活抱怨,但无意与国家主流方向对抗的人。他们在制造一个‘中国已经布满干柴’的大气泡,并把自己打扮成拯救中国的‘星星之火’。该把这个可笑的气泡捅破了。”这句话有点不伦不类,在当前的体制下,“挑战当前法制秩序的人”其主体只能是权力和权力者,而后面的“他们在制造一个‘中国已经布满干柴’的大气泡,并把自己打扮成拯救中国的‘星星之火’”,这里的“他们”却又另有指代,这就不知所云了。但作者把“中国已经布满干柴”称为莫须有的“气泡”,如果不是词不达意的话,就有点像颠三倒四的昏话了,因为不仅《人民日报》承认了这个事实,许多身居要位的官员也从不否认。
《人民日报》从四月份开始曾经发表了如何对待社会心态的系列评论,在《执政者要在众声喧哗中倾听“沉没的声音”》提到:“那些为网络关注、被媒体聚焦的热点事件,只是‘冰山的一角’,海面之下这些体量更大的冰块,才是让冰尖浮出水面的庞大基石,也才是决定社会心态的‘潜意识’、‘核心层’。” 而此“冰山”与彼“干柴”何异,难道《环球时报》要更正《人民日报》的提法不成?对此,我在一篇文章中曾经有这样的评论:为什么掠出的仅是“冰山之一角”?因为缘于社会监督的匮乏,一切监督手段都在权力的管控下进行有限的监督;为什么“沉没的声音”堆积成巨大的“冰山”?因为权力处在一种无所不能的状态,它缺乏有效的制衡,也自然会暴露出“怪兽”的另一面,使执政理念发生倒错,权力发生异化和私化。据《东方早报》2011年6月15日报道,广州市市长在增城新塘事件发生后,深有感触地说:“现在社会的利益诉求很复杂,甚至没有利益诉求时,某些事件的火星也会引发事件,这里提醒各级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维稳工作。”这也充分说明中国确实是个“干柴”社会,如果否定这个观点,就是回避问题的“驼鸟战术”,最后只能是将事态引到无法解决的程度。当然,到了那个时候,《环球时报》是完全可以不承担责任的。
中国正处在一个转型期,这不仅是经济上的转型,更是政治上的转型。在这一时期,由于中国已经融入了网络时代,民众的权利意识不断觉醒,公民社会逐步兴起,方此之时,如果权力不能适应这种转变,还是在过去的温柔乡里睡大觉,这就会积累更多的“沉没的声音”,让“冰山”越积越大,“干柴”越攒越多,它最终将会是什么结果,就是包括俯瞰全球的《环球时报》也不能预料的问题了。而越是在这个时候,权力就要越听得进批评,不能一听到批评,就认为是不情好意,大部分批评者还是情着“爱之深恨之切”的感情的。但在2011年6月10日,《环球时报》居然放出了一篇《对批判的消化是机会也是风险》的社论,真是冥玩不化到一定程度了。由此我才明白,原来随后的两篇社论都是沿着这个思路出笼的。
事实上,早在《环球时报》后两篇社会出炉前,6月9日的《人民日报》在“人民观点•如何回应社会关切专栏”上,就发表了题为《警惕政府“无形资产”流失》”的评论文章。文章认为,任何人都不可能永远正确,任何治理也不可能万无一失,出现批评质疑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面对矛盾拖延塞责,一错再错。此后《人民日报》评论部6月16日又发表题为《 “媒介素养”体现执政水平》的文章,指出:舆情不是“敌情”,相反,媒体是社会的预警器,它对热点事件、敏感问题的反映和关注,眼前或许会让一些地方政府一时难堪,但从长远来说,对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推动社会进步利莫大焉。由此看出,《人民日报》丝毫没有认为对批判的消化是机会也是风险,也没有把批评者假定为不怀好意,本来是母子关系,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当《人民日报》越来越人民时,《环球时报》越来越官腔;当《人民日报》越来越开明大度时,《环球时报》越来越鼠肚鸡肠。其中的奥妙,不知能否有人点明。当然,如果仅因为《环球时报》的水平太洼,就不劳大驾了,这是谁都知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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