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网2011年6月27日讯):2011年6月26日,梅河口市公民陈淑金大姐被梅河口市法院通知送达了三分败诉判决。陈淑金大姐在梅河口市法院诉讼------沈阳铁路局通化公安处侵犯个人隐私和状告梅河口市民政局及诉通化铁路公安处限制出国的三个诉讼,全部被梅河口市法院枉法判决败诉。
陈淑金大姐随后给梅河口市法院院长田有德打电话 :“田院长,你真是官官相护不要国家法律的尊严。”梅河口法院院长田有德拿出一付流氓的强调回答陈大姐:“国家法律是个屁,你不是能闹吗,你不是能找中央的领导批示吗?告诉你吧,我知道你是对的,我是错的,可是,你对了,我掌握权力,你得罪了我,就是胡锦涛、王胜俊来了我也判你败诉,我让执行庭长警告过你,你不听,还在国外的反动网站上揭发我们,恶心我们,你有本事爆我的光,我就有权利判你败诉,看咱们谁能斗得过谁”?
从梅河口法院院长田有德与陈淑金大姐的对话来看,田有德身为法院院长头脑中根本没有一丝一毫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的观念,有的只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封建专制思想,他把法院完全当成自己的私产,把法院的判决当成是发泄私愤的工具。
陈淑金大姐表示,她将于周一向通化检察院提起民事抗诉请求,另外的两件行政案件,陈大姐将向通化市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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