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逾千名拆迁户连续三日堵路,抗议政府与开发商勾结,拖延为他们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官方派出过百名警员到场戒备,示威人士周三暂时取消堵路,抗议期间交通一度瘫痪。(潘彤/维灵报道)
位于山东青岛四方区人民路赛瑞小区的逾千名安置房业主,自周日开始,连续三日在路口静坐堵车。附近一名居民吴先生指,现场约有过百名穿制服警员,另有大量的便衣警员。由于警方将静坐的拆迁业主围住,他数次想接近静坐了解情况,但只要稍稍靠前即被警员制止。
吴先生告诉记者,小区业主主要对三个问题不满。他说:“第一个是当时房子的设计上改动了规划,房子比原来的设计图多了好几层,也增加了一些建筑面积,造成房子不安全。第二个是当初是按商品房拆迁的,现在一直不给房产证,到现在房产证也没发下来。第三个是可以发房产证,但是必须发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
赛瑞小区原是电厂宿舍,2005年四方区政府与华兴房地产开发商协议拆迁,并就地安置居民。一千余户拆迁业主于2007年陆续回迁入住,当时业主都按照商品房的价格补了差价。但自2007年入住至今,政府一直未有为业主办理房产证。业主多次争取,区政府终于答应为业主办理,但却要以经济适用房性质办理房产证。
由于小区多数业主都是老人家,多数对于楼房协议和国家政策不是很清楚。最近有老人家准备将房子过户给子女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住了四年的房子还没有房产证,而且如果办理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过户时亦需要交纳数万的土地收益金等款项。
四方区政府周二发出公开信,表示将尽快为住户办理房产证。同时亦表示该小区房屋的房产证享受房改房政策,即经济适用房用于拆迁安置;房屋上市交易不受时间限制;而由此产生的土地收益金,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1%收取。
但拆迁业主们认为所谓的经济适用房享受房改房政策并不可信,仍然坚持要求政府办理商品房的房产证。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主表示,自己拥有完全产权的商品房拆了却换来只拥有有限产权的经适房,而且当初已经补了差价,没有理由还要交1%的收益金。他说:“如果是完全产权的话,1%的收益金也不应该收呀,为什么自己的房子要交收益金,我们当时拆迁的时候已经按照商品房的价格补了钱。我们本来的房子是自己的产权,难道拆迁安置成了部分产权,这个不合理啊。”
有网友指青岛市政府一直吹嘘保障房工作做得好,为了获得政绩,不惜和开发商勾结,将回迁房充作经济保障房。
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地方政府以行政划拨方式将土地划拨给开发商建造。而经济适用房业主只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满5年转让经济适用住房,则需要缴纳高额的土地收益金。
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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