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3日星期六

赖昌星眼看要回 北京高层风云激荡

厦门远华集团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向加拿大联邦法院要求暂缓遣返的聆讯败诉,法院决定拒绝暂缓遣返,赖昌星最快本周六回国,中国外交部表示欢迎。

赖昌星的辩护律师马塔斯曾在周四要求加拿大联邦法院不要遣返当事人,认为赖昌星在中国不会得到公平审判。马塔斯对法庭说,中国官员利用赖昌星案件转移人们对官员自身腐败的关注。

中国官员向加拿大保证,赖昌星被送回中国不会被处死或受酷刑,他可以聘请律师,得到公平审判。

香港时事评论员谭志强对此表示:“赖昌星在加拿大根本就没有居留权,他只是利用了加拿大的司法制度的漏洞,又找了个律师在加拿大赖了12年,赖昌星本身完全没有资格在加拿大拘留那么久,他用了很多理由,比如中国各方面不人道,还有他哥哥在龙岩的看守所暴毙,中国对犯人不人道待遇等,用各种理由叫律师让他在加拿大一直逗留,当时赖昌星待下去也有他的理由,他回到中国可能会遭到不好的待遇,现在的情况就不一样的。

现年52岁、拥有香港身份证的赖昌星,1994年成立厦门远华集团,之后被指从事走私活动。走私货物总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额人民币300亿元,共830亿元。案发后六百人被调查,十四人被判死刑,前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解放军总参情报部副部长姬胜德,以及福建省委副书记石兆彬等多名高官因此下台被判刑。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被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经济大案

1999年远华案被调查前赖昌星以旅游名义逃到加拿大,此后向加拿大申请难民身份,但遭拒绝。赖昌星2009年接受加拿大《环球邮报》采访时承认,利用法律漏洞避税,但拒绝贿赂官员指控。根据国际公约,由于加拿大并没有死刑,因此中国要让赖昌星遣返必须作出不会处死他的保证,朱镕基在2001年虽已做出此保证,但赖昌星表示不相信中国政府。加拿大联邦法庭在2006年裁定暂缓遣返,当时赖昌星接受传媒时表示:“我现在非常开心,加拿大有公平的司法,我很满意,我一直都很有信心。”

据报导,赖昌星当年于厦门设俗称「红楼」的建筑,内设赌厅、桑拿和留宿套房,藉此笼络官员,甚至利用女色贿赂。他常向亲友宣称,如果身在北京,一通电话就能把中央高层的专车开出来。和赖昌星同属福建人的香港时事评论员李国城表示,当地有不少人十分欣赏赖昌星:“他都是走私都是贪污,还有彷造,他老家是石狮的现在都变成「小香港」,都是因为靠这方面发展起来的,那边人在香港几乎都有亲戚或者朋友,香港每每有新产品上市他们马上带回石狮进行彷造,接着以低廉的价格向全国销售,石狮原来是个小镇,现在变成一个地级市。”

7月11日媒体就曾报导赖昌星或于本月底面临遣返回中国,各方人士开始分析赖在江泽民“死去活来”这一敏感时期遣返,所可能对政坛带来的震荡,特别是对当年在福建任职的贾庆林、习近平及北京其他高层人士的影响,并开始议论关于胡温派系与江泽民派系间的内斗,以及明年中共十八大的人事布局。

而香港开放杂志总编辑金钟对此表示:“你可以想象他(赖昌星若遣返)的处境会是什么样,肯定会遭到控制,那他也失去了讲话的自由,当然他也会向当局交代一些问题,包括在国内和到国外的,肯定有相关部门向他套取这些材料,这些材料并不会公布的,当局会将这些材料作为政治上选择性的使用。”

来源:RFA

[通吃 http://like-chilli.blogspot.c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