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2日星期五

加否决暂缓遣返赖昌星 北京欢迎

加拿大联邦法院裁定,厦门远华集团走私案主要嫌疑人赖昌星的暂缓遣返申请不获接纳。


联邦法院在当地时间星期四(7月21日)傍晚颁布裁决称,赖昌星遣返中国不会面对任何风险,因此正式拒绝其“遣返前风险评估”上诉。

这意味着赖昌星已经用尽其可行的法律途径,并将被引渡返回中国。中国随即对加拿大法院的决定表示欢迎。

加拿大政府代表律师帕克当天在庭上表示,潜逃加拿大12年的赖昌星最快将在星期六(23日)被正式遣返。

“不存在威胁”

赖昌星被中国指控透过其远华集团经营庞大的走私网络,偷逃税额达300亿元人民币。《福布斯》杂志曾把他列为全球“十大白领通缉犯”之一。

1999年,赖昌星与妻子曾明娜和儿女持中国香港特区护照前往加拿大,翌年中国正式发出通缉令,赖昌星继而申请政治庇护。

联邦法官肖尔的裁决指出,中国政府已经承诺不会虐待或处决赖昌星,并将确保其获得公平审判,而有关承诺足以证明引渡赖昌星回国不存在风险。

此前,为赖昌星辩护的加拿大著名人权律师马塔斯对法庭说,中国官员利用赖昌星案件转移人们对官员自身腐败的关注。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星期五(22日)说,赖昌星是中国司法机关通缉的厦门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中国政府关于赖昌星回国依法接受审判的立场十分明确。

马朝旭说,中国对加拿大法院的决定表示欢迎。

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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