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8日星期二

当局迫艾未未缴罚款 威胁带走艾妻

【大纪元2011年06月28日讯】大陆著名维权艺术家艾未未获准取保候审不足一周,27日遭北京税务机关人员上门,要求其补缴税款近 500多万元以及700多万元的罚款,并威胁带走艾妻路青,艾拒绝在通知书上签名。

据香港东方日报报导,27日,艾未未遭北京税务机关人员上门恫吓,向艾未未发放追缴欠税通知书,迫令签字补交七百多万元的税款及罚款,否则把其妻路青带走。

官方虽宣称艾在取保候审时已认罪,但艾未未工作室的职员刘艳萍昨于twitter披露:“艾未未今天告诉我,他不是发课公司实际控制人, 只是公司一设计人员,没有人给他看过财务报表,他也不知道涉税情况。”

艾未未向税务人员表示,只有工作室设计师兼经理刘正刚,以及会计胡明芬了解问题,但至今无法联系上。税务人员坚持要艾签字,承诺补交巨额税款,并警告一旦拒绝就把发课公司的法人代表路青带走,“艾未未要他们请便,一块带走。”

针对艾未未遭税务人员上门一事,艾姊高阁向东方日报证实,当局确曾恐吓要带走路青,但相关人员在扰攘一番后已离开。

苹果日报也引述艾母高锳的话说,北京市两名税务人员由公安陪同,到艾未未的住所,要求其补缴税款近500多万元,以及700多万元的罚款。但艾说他不是发课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法人代表为艾妻路青),自己只是公司的一名设计员,不知道涉税情况,而较清楚公司运作的刘正刚及胡明芬仍未能联络,他不能无缘无故的签名。艾说:“就把我和路青一块带走吧,请便!”税务人员最后把通知书留下便离去。

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王友金指出,艾未未拒绝签字是正确做法,因为当局如认为公司欠税,一开始就应调查路青。艾未未从被扣查到现在遭追税,当局根本就是找错对象,也显示此案的针对性及政治性。

艾未未的律师友人刘晓原批评,按逃税案的正常处理程序,税务部门应先向当事人发通知,倘对方拒绝补交税款,才交由执法部门处理。此次当局直接派人上门追缴,还宣言把人带走,极不寻常。

6月22日,被逮捕拘禁81天、受到国际和两岸三地高度关注的大陆前卫艺术家艾未未突获“取保候审”,此一进展广受国际关注。外界一致认为,中共在强大的内外压力下释放艾未未,是想为自已的违法行为找一个下台阶,同时做一个政治筹码舒缓压力。

(责任编辑: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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