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城管檄》
国朝城管,乃恶衙之首,国之大蠹也。其秽声远播世界,其罪恶罄竹难书。
其
始也,国朝中兴之初;其壮也,城市肥肿之际;其恶也,贫弱求生之时。论其制,律法之内无所授,法外之域起衙司;论其伍,青皮无赖结其帮,酷吏残刻领其队。
论其酬,公帑税金养其众,劫夺民财肥其私。论其兵,褐衣大帽壮其势,狼牙镣铐助其威。论其行,哀哀之民夺其口,嗷嗷之辈断其炊。以是观之,城管之罪有三:
一国之内,无论大都小邑,此辈结队横行。动则呼啸指斥,立则狼蹲豺伏。无论老弱男女,群殴见血则快意;任尔贩夫走卒,追打跪地迫罚金。大庭广众,效鬼子三光之策,天朝盛世,纵匪类过犹不及。其罪一。
中兴迩来,匠作之工失其岗,耕作之农失其地,城市肥膏浓酒,乡村凋弊羸弱。游民聚市以逃生,贫贱里巷求苟活。煌煌大都,非无此辈立锥之地;惺惺相惜,百姓原有互助之德。城管出,立锥之地绝,互助之愿灭。其罪二。
城管之矛,专戮贫弱之身;城管之功,屡积民怨之愤。春秋秦汉以降,于市井残民以至于斯者,鲜也;国朝近六十载福寿,于城市纵匪类以至于斯者,仅矣。内积民愤,外彰国耻,污盛世之光鲜,毁和谐之愿景,皆此辈也。其罪三。
城管得此三罪,上不问则上之过,中放纵则中之耻,下不讨则下之祸。于是传檄以讨之。
《史记 钱云会传》
钱云会,温州乐清蒲歧寨桥人,年五十有三,性直平正,为乡民所爱。
初,
华能电厂征地一百四六倾,偿值七亿,官商贪暴,隐而不宣,欲以三千八百万得之。一日,争至电厂,其人曰给钱七亿,汝辈欲意何为?民始悟,诉于官,县令乃谴
兵拘民数十下狱,又入京御告数武,皆入狱。明年,蒲歧村选,推会为长,官吏不乐,以兵胁之,几不成。旬日,乡吏许创海以旧文印诓之,会以手迹烛其奸,又以
威利之,会不动。县吏大怒,乃以莫须有罪之,数下狱。
红
朝六十一年八月,会复出狱,民以爆竹迎之。十二月二十六日九时,乡吏徐谢忠将兵潜围寨桥,假以公事招会,至而持之,辗以车轮,云遂死,于外称车祸云云。兵
突进,民以乱石击之,各有胜负。其事宣于网络,天下哗然,官吏大恐,欲掩其迹,乃增兵击之,众大溃,遂得进,以犬叼其尸,敛以麻袋,运而焚之,并捕其亲
党。
明日,衙门以车祸辟之,民皆不信,思乱者日多。
来自:中国茉莉花革命(微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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