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
我叫路青,艾未未的妻子。2011年4月3日上午8时,我的丈夫艾未未到达北京首都机场T3航站楼,准备乘坐CA111次航班飞往香港,起飞时间 是9点30分。
与艾未未同行的助手Jeniffer称,在8点04分左右,她与艾未未在边检排队时,艾未未被三个穿制服的边检工作人员带走,随后失去联系。飞机
起飞前,Jeniffer向边检工作人员询问艾未未下落,工作人员称:艾未未今天有别的事情,不能上飞机了,原因不能告知。
当天中午12点左右,近六十名警察持盖北京市公安局公章搜查令,对艾未未位于北京朝阳区草场地258号的工作室与居室进行了6个多小时的搜查,扣 押了电脑主机、笔记本电脑、硬盘等129项物品以几十项私人物品,将我和在场的9名人员带至南皋派出所讯问。
截止今天上午8点,艾未未已被北京首都机场边检工作人员带走超过96个小时,没有任何消息。
根据以上事实,请北京市公安局对家属依法履行以下告知义务:
1、告知艾未未被带走的原因。
2、告知艾未未目前被关押的地点和状况。
3、告知公安机关是否对艾未未采取了强制措施,采取了何种强制措施,并按照法律规定向家属出具法律手续。
路青
2011 年 4 月 7 日
来源:中国数字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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