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2日星期五

加移民及难民局再次裁决:赖昌星获有条件释放(图)

有关赖昌星的羁押聆讯一天之内就一波三折,赖昌星最终获得有条件释放。加拿大联邦法院于星期四对赖昌星进行暂缓遣返申请的聆讯,将决定赖昌星是否会遭遣返回中国。


图片: 赖昌星按照一比一比例模仿天安门城楼,在厦门建造的的远华影视城。 (记者锡红提供)

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局(IRB)在星期三对赖昌星举行羁押聆讯,赖昌星由两个庭警押解出庭。聆讯一开始,裁判官伦佩尔(Geoff Rempel)就表示,加拿大边境服务处指赖昌星会违反保释条例的理据不足,因此赖昌星的代表律师拉森(Darryl Larson)也不用作结案陈词,伦佩尔就直接宣布赖昌星获得有条件释放。释放条件包括宵禁令,要求赖昌星从晚上11时至上午8时之间禁止外出;同时新增 加了3名“大圈帮”人士,禁止赖昌星接触;另外,赖昌星须交付7万加元的保释金,及每周四向边境服务处报到。

赖昌星的羁押聆讯律师拉森对判决表示满意:“如果一切顺利,赖昌星会获暂停遣返,我们会要求修改其中的保释条件。如果不顺利的话,赖昌星就会遭遣返回中国。”

裁判官伦佩尔强调,虽然移民部及专家证人都指出赖昌星与“大圈帮”关系密切,可能获得帮助,取得假证件而潜逃,加上又有装病及违反宵禁的纪录,但他相信赖昌星会遵守释放条件,不会潜逃。因为赖昌星在过去10年间,已证明拥有长期遵守移民程序的历史。

他 还指出,目前赖昌星的处境与2006年曾面临移民部要把他遣返回中国时非常相似。当时赖昌星接获遣返令,但没有获得中国再次保证不判他死刑,显然恐惧较 大,而他都没有潜逃。如今中国向加国保证不判他死刑及虐待,加上他前妻及子女都已经平安回中国,赖昌星的恐惧应该较小,照理没有潜逃可能。

加 拿大边境服务处国家安全部经理威尔金森(Murray Wilkinson)随即当庭抗辩,强调赖昌星转天就面对联邦法院对其暂缓遣返申请令的裁决,如果赖昌星败诉,最快两天就会被遣返。威尔金森要求把获释条 件改为每天上午8时到下午4时在家中软禁;随时可搜查其住处、汽车及手机通话纪录;以及不得使用手机等。但其要求全遭裁判官当场拒绝。

赖 昌星的代表律师拉森因此满怀希望去边境服务处的羁押处等候接赖昌星回家,但无功而返。下午5时过后,拉森向媒体广发电邮,指边境服务处再次向联邦法院紧急 上诉,要求暂缓释放赖昌星。他无奈地表示,过程像在打乒乓球。据《加通社》的报道,加拿大边境服务处的代表律师帕克(Helen Park)表示:遣返前夕是非常重要关键的时刻,我们希望能站在迅速遣返赖先生的有利位置。

但是在当晚较晚时候,赖昌星终于获得有条件释放,离开扣押他的惩教中心。星期四,加拿大联邦法院对赖昌星展开暂缓遣返的法庭聆讯,赖昌星一旦失败,则很可能随即被遣返回中国。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锡红从加拿大发来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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