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7日星期二

艾未未“可能被监视居住”

记者: 莉雅 | 香港  2011年 5月 17日

中国艺术家艾未未在被当局关押六个星期后星期天首次获准与家人会面。有律师猜测当局很可能是以“监视居住”的名义继续将艾未未扣押。按照中国的法律,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是六个月。
 
香港市民抗议北京扣押艾未未
图片来源: Reuters
香港市民抗议北京扣押艾未未

4月3号在北京国际机场被当局带走的艾未未15号首次获准与他的妻子路青在一个无法判定地点但看似公安办案的地方进行了短暂的会面。会面内容只限于“健康状况”。

*高阁:希望尽快立案*

艾未未的姐姐高阁表示,这次会面最重要的是确认艾未未没有受到虐待。但是她说这不是她们的最终目的。她对媒体表示,“我们是要他们尽快立案,用法律程序去解决问题,这样律师才好介入。”

*当局希望对外证实艾没有受虐待*

艾未未的朋友和法律顾问刘晓原在艾未未与妻子见面后在推特上发文说:“让家属见到了艾未未,了解他的身体状况,这当然是好消息。但我还是希望案件透明化,以便律师介入。如被逮捕应将逮捕书给家属,因为家属会见了,妨碍侦查行为也不存在了。”

他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分析了当局在这个时候允许艾未未与家人见面的意图。

他说:“可能有两个原因吧。一个是家属在艾未未被带走这么多天后一直担心艾未未的身体状况以及他的具体下落。(家人)也申请了要求见一下。这是一个方面。另外一个方面,可能也是这么见了一下之后向外界说一下艾未未的身体状况。”

*刘晓原:艾可能是在外面受到监视居住*

这位律师表示,由于艾未未的家人并没有接到当局的任何法律文书,因此不知道艾未未现在到底是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法律状态。他认为,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当局可能是在外面对他进行监视居住。

他说:“我个人认为,他可能没有被逮捕、羁押在看守所。如果逮捕了,就一定羁押在看守所,会见也只能在看守所的(家属)会见室里面进行,那么现在他是在外面见面,艾未未也没有戴手铐,也没有穿看守所的服装。这样看来,我初步判断,他可能是在外面被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当局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之一。强制措施还包括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拘留的最长时限为37天,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不过刘晓原律师指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局对犯罪嫌疑人在外面进行监视居住,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条件是疑犯在办案机关所在地没有固定的合法住所,而艾未未在北京是有合法住所的。 他说,当局的这种做法是不是违法,大家应该清楚。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在被问及有关艾未未的下落时一贯表示,中国的司法机关正在依法对他进行调查。

*猜测北京出于国际压力会释放艾*

由于艾未未没有受到正式起诉,一些律师表示很难预测当局会如何对他做出进一步的处理。有猜测认为,北京可能会出于国际压力而将艾未未无罪释放。

博 讯网援引北京消息人士的话说,当局前一段时间大肆拘捕异议和维权人士并没有引起西方政界的太多反应,因此更加大胆。不过,在艾未未“被失踪”后,国际社会 打破沉默,纷纷公开要求释放艾未未,甚至表示要重新检讨对华政策,使北京感到空前的压力,因此对艾未未的态度也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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